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12月26日-2013年12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2月26日下午15:00至2013年12月2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6号子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晔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2013年12月2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3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17,735,12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8.209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06,570,22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7.27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164,90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31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
1、审议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817,735,129股,同意817,735,12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2、审议了《关于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上海华信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数728,685,018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0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89,050,111股,同意89,050,11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2.02、发行方式和时间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89,050,111股,同意89,050,11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2.03、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89,050,111股,同意89,050,11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2.0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89,050,111股,同意89,050,11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2.05、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89,050,111股,同意89,050,11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2.06、发行股票限售期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89,050,111股,同意89,050,11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2.0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89,050,111股,同意89,050,11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2.08、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89,050,111股,同意89,050,11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2.09、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89,050,111股,同意89,050,11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2.10、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89,050,111股,同意89,050,11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3、审议了《关于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上海华信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数728,685,018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89,050,111股,同意89,050,11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4、审议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上海华信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数728,685,018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89,050,111股,同意89,050,11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5、审议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817,735,129股,同意817,735,12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6、审议了《关于公司与具体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上海华信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数728,685,018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89,050,111股,同意89,050,11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7、审议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上海华信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数728,685,018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89,050,111股,同意89,050,11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8、审议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华信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上海华信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数728,685,018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89,050,111股,同意89,050,11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9、审议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817,735,129股,同意817,735,12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宋正奇、段自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