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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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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要闻

 上交所:新股发行如存虚假信披

 发行人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

 上交所27日发布实施修订后的《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应在上市公告书中公开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上市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时,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发行人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发行人应明确上述情形发生时启动股份回购的具体措施与回购价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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