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2月2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由董事长吴永敏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听取了公司《2014 年度经营管理计划》、《2013-2018 年发展战略构思》,经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信用业务总规模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信用业务总规模确定为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由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不包括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规模)等信用业务共同使用;同意转融通业务规模(含转融资和转融券)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50%(不包含代理证券出借业务规模);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发展和市场情况在董事会授权的信用业务总规模内确定或调整不同业务的具体规模。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对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增资7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增加至10亿元人民币),增资主要用于提升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能力;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分步对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并全权办理涉及增资事项的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