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3-097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2月18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12月24日在公司办公楼A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人,关联方董事闫奎兴、何忠华、刘兴明、唐贵林回避表决,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独立董事就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闫奎兴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通讯等其它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董事会4名关联方董事闫奎兴、何忠华、刘兴明、唐贵林回避表决,经5名非关联方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缓解阶段性资金需求压力,公司决定向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伍仟万元(5,000万元),借款利率按方大化工同期银行借款利率执行,借款利率为7.20%,期限一年(自款项到公司账户之日起开始计算),可提前偿还本金。
三、备查文件
1、2013年12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3-098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13年12月18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12月24日在公司办公楼B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李成涛先生因出差在外未参与表决,亦未委托其他监事代为表决,本次会议实际参与表决4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及通讯等其它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缓解阶段性资金需求压力,公司决定向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伍仟万元(5,000万元),借款利率按方大化工同期银行借款利率执行,借款利率为7.20%,期限一年(自款项到公司账户之日起开始计算),可提前偿还本金。
三、备查文件
1、2013年12月24日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3-100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缓解阶段性资金需求压力,2013年12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辽宁方大集团借款人民币伍仟万元(5,000万元),本次借款利率按方大化工同期银行借款利率执行,借款利率为7.20%,期限一年。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石艳玲、刘红霞和郭珊女士对本次借款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借款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名 称: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住 所:沈阳市铁西区北四西路6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方威
注册资本:人民币十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除金银)、建筑材料、电工器材、汽车配件、五金工具、橡胶制品、仪器仪表、办公用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焦炭、矿粉(除金、银)、石灰石销售、冶金材料销售、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培训、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2、最近一年财务概况:辽宁方大集团为快速发展的大型民营企业,截止2012年12月31日,辽宁方大集团总资产6,514,458.97万元;净资产1,600,001.2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44%;2012年辽宁方大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988,892.83万元,实际净利润91,428.26万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辽宁方大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4、履约能力分析:辽宁方大集团是一家以实业投资为主体的大型控股性集团,该公司经营运转正常,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5、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借款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5,000万元)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一年(自款项到公司账户之日起开始计算),可提前偿还本金。
借款利息:按照方大化工同期银行借款利率执行,借款利率为7.20%。
此项借款的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与方大化工同期银行借款利率保持一致。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损害双方利益为交易出发点的基本原则。经双方协调以市场化原则确定了借款利率按方大化工同期银行借款利率执行,借款利率为7.20%,预计本次借款将产生利息费用约360万元。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借款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缓解公司阶段性资金压力,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无不利影响;借款利率的确定是以市场为原则经双方协调一致确定的,资金成本定价公允,不会损益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目前,公司与辽宁方大集团关联交易金额为约130万,均为借款利息。
六、审议情况
1、2013年12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由于《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董事闫奎兴、何忠华、刘兴明、唐贵林4人回避表决,经与会非关联方董事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石艳玲、刘红霞和郭珊女士对本次借款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缓解阶段性资金需求压力,借款用途合理;公司对该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借款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鉴于此我们同意本次借款事项。
七、备查文件
1、2013年12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