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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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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13—051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由于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已于2013年12月18日起停牌,并于当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积极论证重组方案。因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办理指南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由于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13—052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出席情况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 年12月24日上午在公司总部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桦木先生主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共34人,代表股份 98,060,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6人,代表股份78,068,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28人,代表股份19,99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采用与会股东(股东代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通过《关于子公司与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议案》。

 同意98,054,6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通过《关于子公司购买两项头孢类药品生产技术所有权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无为制药厂、安徽蚌埠涂山制药厂和安徽省马鞍山生物化学制药厂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同意30,48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通过《关于收购蚌埠涂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15%股权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无为制药厂、安徽蚌埠涂山制药厂和安徽省马鞍山生物化学制药厂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同意30,48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4、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98,054,1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刊登于2013年12月7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道诚律师事务所委派常合兵、李娄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道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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