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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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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决定的整改报告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13-015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决定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11月4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以下简称“西藏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藏证监发〔2013〕132号,以下简称“决定”),按照上述决定的要求,公司于2013年11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同时公司及时通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召开现场会议进行专题讨论,深入分析决定中指出的问题及其发生原因,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形成了《关于西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该整改报告已经2013年12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详细内容如下:

 (一)内控制度

 1、关于部分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本草堂未制订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内控制度不健全,特别是会计档案管理空缺的问题,本草堂财务管理部已就此问题进行了整改,按照股份公司的内控制度并结合本草堂实际完善了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编制了《会计档案登记清册》,对历年会计档案进行了全面梳理并按制度要求进行规范管理。

 2、关于部分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不合理

 (1)针对资金审批设计不合理的问题,本草堂召开了专题会议,完善了内控制度中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确定了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各自的审批权限,对单次超过200万的经营性借款,须报请本草堂股东会批准,并特别对与经营业务无关的借款支出作出规定,无论金额大小,均不允许借出。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制度进行资金审批工作,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2)针对本草堂存货盘点设计不合理的问题,本草堂已将对存货全面盘点的时间由以往的每年5月1日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同时,公司仍会继续执行每月对存货抽盘的制度,确保盘点结果真实反映公司存货情况。

 3、关于部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

 (1)针对出售四川科盟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股权时未经本草堂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的问题,本草堂认真进行了整改,完善了相关审批手续。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控制度和相关规定办理,严格履行决策程序。

 (2)针对本草堂的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相关规定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公司已进行了整改,要求严格执行内控规定,对于经办人员借出款项必须写明借款原因,对于借出款项最终落实情况由相关人员进行跟踪,每年年终前对借款进行清理并收回,对年终确因故不能结清的必须写明原因并定出还款计划,公司指定人员跟踪和追收。

 (二)关于会计基础和财务处理方面

 (1)由于本草堂电算化财务系统非独立系统,是在公司业务系统上开发的系统平台,经与软件公司相关技术人员沟通后,该系统不能打印客户明细凭证。针对此系统缺陷,本草堂财务部现已将相关客户明细以明细表的形式附在记帐凭证下,以备查验。

 (2)本草堂财务部已经对收入确认的会计凭证后未附附件的问题进行了整改:a、已将出入库等有效单据附于收入等相关凭证后;b、对增值税销项发票不能一一对应的问题,针对本草堂业务繁多和发票使用量不足导致发票与出库单难以一一对应的实际情况,采用按月核对总额的办法,做到每月销售发票金额加上无票销售金额与公司每月销售收入金额保持一致。

 (3)针对本草堂公司会计处理错误问题,在西藏证监局现场检查后,已及时对在途药品的账务处理进行了改正,将以往记入“受托代销商品款”的会计处理,修改记入应付款二级科目“暂入库”中。

 (4)关于费用跨期的问题

 针对跨期费用问题,本草堂已进行了整改,在2012年终下发了《关于清理单位、个人借款的通知》,并要求各部门严格把关,今后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三)关于重大事项未进行披露

 公司已要求本草堂加强对信息披露相关法规的学习,落实责任人,对于今后所有的融资、对外投资等工作,必须及时上报股份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我公司将在今后的运作中,将加强对分子公司的管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西藏监管局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5日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证券代码:600211 编号:2013-016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版GMP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注射剂药品等无菌制剂生产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认证工作”的硬性规定,结合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推进计划和时间表,我公司于2012年8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GMP改造方案的议案》,决定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BNP冻干制剂生产线及相关辅助设施进行技术改造。(详见公司于2012年8月3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目前该项改造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硬件改造将于2014年4月完成,争取2015年3月之前取得GMP认证证书。同时,按照上述规定,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原有的BNP冻干制剂生产线将于2013年12月31日停止生产,公司在此前已根据市场预估,生产了充足的产品,保证新生产线完成前的市场需求,本次停产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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