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分别于2013年11月4日、2013年12月2日召开临时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协议转让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具体详细内容见2013年11月8日、2013年12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上《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议转让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3-037)、《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43)。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协议,2013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化工资产公司的股权转让保证金,即7,957.92万元。2013年12月12、13日,公司收到中国化工资产公司剩余转让款18,568.48万元。上述付款事项已分别公告于2013年11月13日、2013年12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上。
二、进展情况
2013年12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国海证券股权的过户登记手续,至此,公司转让国海证券股权的手续已全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完毕后公司仍持有国海证券股份5,599.2525万股,占国海证券总股本的2.42%。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书》
2、河池化工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