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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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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3-074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10月11日,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新材料”或“子公司”)与宏峰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峰集团”)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有关施工合同的具体内容公告详见公司2012年10月16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2-041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上述施工合同所涉及的工程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募投项目”)。公司分别于2012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2年7月3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结余超募资金的议案》。此外,公司又分别于201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3年5月7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有关该募投项目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6月15日和2013年4月16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结余超募资金的公告》(编号:2012-026)和《关于变更“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编号:2013-018)。

 近日,因该募投项目建设需要,海源新材料与宏峰集团签订了上述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本次签订补充协议的相关事项如下:

 一、协议风险提示

 1、协议的生效条件: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协议的履行期限:具备开工条件后180天。

 3、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尽管本协议中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国家政策调整等等因素从而导致工程延期。

 4、本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5、签订本次协议的原因

 在该募投项目建设之初,公司出于战略发展需要,加快启动子公司实施“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所需的生产、办公、仓储等设施建设,为该募投项目能够顺利建成投产提供保障。因此,子公司在保证建设效率优先的情况下未能充分考虑到工程建设所在地地理环境、人文环境等因素差异对工程施工建设的影响。随着工程施工工作的开展,出现了该工程总体规划设计、生产工艺布局及部分细节考虑不周的情况。为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以及今后实际使用的效率,同时兼顾施工进度,子公司在该募投项目建设中会同规划设计部门、宏峰集团对原先施工方案中不完善或者不合理的地方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增加了较多施工项目及工程量,特别是厂房三因施工地型与原先勘测的存在较大差异,为夯实地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需对厂房结构、基础及生产线进行重新设计。因此,子公司决定与宏峰集团签订补充协议以完善工程建设的相关手续,更好地推进该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

 二、协议双方情况介绍

 (一)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建阳市武夷新区童游工业园区四期TF06

 3、法定代表人:李良光

 4、注册资本:33,000万元

 5、经营范围:复合材料、玻璃钢制品及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配件加工、销售;自主生产产品进出口业务;模板作业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装饰设计与施工、钢结构安装、维修工程、在建或已建工程的配套工程的实施。(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源新材料是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唯一股东(持有其100%的股权)。

 (二)宏峰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宏峰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大道太平洋中心C区B幢商住楼21B-22号六层

 3、法定代表人:蔡慧钦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

 5、主营业务: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履约能力分析:宏峰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

 (三)其它情况说明:2012年10月,子公司与宏峰集团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896万元整。除此之外,最近三个经审计的会计年度(2010、2011、2012年度),公司、子公司与宏峰集团不存在其他业务往来关系。公司、子公司与宏峰集团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条款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厂房一地面载荷、桩基工程、增加钢构及停车货运场等附属工程,厂房三桩基承台及地面工程、钢结构厂房总体结构设计变更、周边道路及管网工程、设备基础工程、工艺循环水池工程、电缆沟及工艺项目。

 工程地点:福建省建阳市武夷新区童游工业园区

 2、协议价款: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7,951,265.00元整。

 3、工程价款结算方式:各单体分别计算,按施工进度以转账支票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4、协议工期:具备开工条件后180天。

 5、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6、协议签署时间及地点:2013年12月19日合同双方在福建省建阳市武夷新区童游工业园区四期TF06

 7、解决争议方式:

 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海源新材料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四、本次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本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将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子公司实施“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所需的生产、办公、仓储等设施建设,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和使用效率,将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建成投产提供有利保障。

 2、本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3、本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4、本次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变更“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只是在具体实施方案上进行了部分调整,协议涉及金额未超出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五、其它相关说明

 本次协议中涉及厂房一的项目(厂房一地面载荷、桩基工程、增加钢构及停车货运场等附属工程)目前均已完工。涉及厂房三的部分(厂房三桩基承台及地面工程、钢结构厂房总体结构设计变更、周边道路及管网工程、设备基础工程、工艺循环水池工程、电缆沟及工艺项目)已开始组织实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募投项目主体厂房一、办公楼、配套建筑及厂区附属工程均已竣工,2013年5月已有4条生产线投入试生产。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本协议的履行情况。

 六、备查文件

 1、《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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