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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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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2 股票简称:京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4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13日发出,会议于2013年1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董事汉斯?皮特?克鲁夫特(Hans-Peter Kruft)未按照会议规定时间将表决结果传至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以通讯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璟瑜、张志瑾、汉斯?皮特?克鲁夫特(Hans-Peter Kruft)、菲特豪斯(Franz-Josef Feldhaus)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戴华、金锦萍、马朝松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各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璟瑜: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1988年毕业后分配到广州标致汽车公司工作, 1994年参与创建北京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2年任中环投资法定代表人至今。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

李璟瑜先生通过北京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68,7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125%。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拟聘任的董事张志瑾女士是夫妻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拟聘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张志瑾:女,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1988年毕业后分配到航空航天部第一设计院十五所工作,1990年在深圳亿利达有限公司工作,1994年参与创建北京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994年至2002年担任中环投资法定代表人。现任公司董事。

张志瑾女士通过北京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6,2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375%。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拟聘任的董事李璟瑜先生是夫妻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拟聘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汉斯?皮特?克鲁夫特(Hans-Peter Kruft):男,德国国籍,1949年8月出生。1967年至1972年,在埃文维尔斯盖博公司(Erwin Weisgerber)接受对内和对外贸易教育、负责对外贸易。1972年至2002年,历任葛布哈比西(Gebr. Happich)公司商务主管、总经理、勒斯特公司(Troester-Systeme und Komponeten )销售主管、德国威卡威有限公司商务主管、总经理。2000年至今,兼任德国埃贝斯乐监事会主席和摩纳哥塞尔维管理委员会成员。2005年至今,兼任科莱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汉斯·皮特·克鲁夫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本公司股东德国埃贝斯乐公司任监事会主席,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拟聘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菲特豪斯(Mr. Franz-Josef Feldhaus)先生:男,德国国籍, 1960年10月出生,工程师学位,机械工程专业。2009年至今任德国埃贝斯乐股份公司首席执行官。

菲特豪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本公司股东德国埃贝斯乐公司任首席执行官,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拟聘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戴华:男,1970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律师。1993年从事律师工作,曾任北京市天中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为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0年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戴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5%以上股东,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金锦萍,女,1972年7月生,浙江省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学士、硕士、博士。1994年参加工作,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美国UMKC大学访问学者、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美国密歇根法学院访问学者。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院长助理。曾发表《非营利法人治理结构研究》等专著。

金锦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5%以上股东,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马朝松:男,1972年出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中测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现为中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北京信利恒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成股份独立董事。

马朝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5%以上股东,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62 股票简称:京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5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14年1月2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3年12月2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闫蕊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闫蕊:女,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财务会计专业。2006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人事部职员、副部长。

闫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5%以上股东,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62 股票简称:京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6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第十四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13日书面送达,会议于2013年12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占全体监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已于 2014 年1月26日任期届满,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杨巍女士、孙丹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公司最近两年曾经担任董事、高管的监事人数未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人数未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占全体监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2月21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杨巍:女,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财务会计专业,秘书中级职称。现任北京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公司监事会主席。

杨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孙丹丹:女,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2月出生,中专学历,保险专业。曾任北京中石伟业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孙丹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62 股票简称:京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7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4年1月10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龙熙温泉度假酒店会议室(三层百合厅)

5、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3日(星期五)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李璟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张志瑾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汉斯·皮特·克鲁夫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菲特豪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戴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金锦萍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马朝松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1选举杨巍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2选举孙丹丹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5、《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1、议案2、议案3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上述议案均需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五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月3日(星期五)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会议。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人。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1月9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 —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信函登记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魏永路(天堂河段)70号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02609(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102609;传真号码:010-60279917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鲍丽娜

联系电话:010-60276313

传真:010-60279917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魏永路(天堂河段)70号

邮编:102609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现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公司于2014年1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表决意见如下:

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序号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4)投给4名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数之和不能超过其表决权总数
1.1选举李璟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张志瑾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汉斯·皮特·克鲁夫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菲特豪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3)投给3名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数之和不能超过其表决权总数
2.1选举戴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金锦萍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马朝松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股东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2)投给2名监事的表决权数之和不能超过其表决权总数
3.1选举杨巍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2选举孙丹丹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序号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4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5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注:

1、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均采取累积投票制,每名股东所享有的表决权总数=该名股东持股数量×拟选举的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人数,每名股东可将其享有的表决权总数全部投给其中一名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名候选人。请在“表决情况”栏内填写投给相应候选人的表决权数。

2、上述议案4、议案5,在“表决情况”栏中选择相应的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画“√”。

3、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2014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注:股东参会登记表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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