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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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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3-088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26,4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64%,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12月24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56号”文核准,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00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424 号)同意,公司股票于2010年12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英飞拓”,股票代码“002528”。上市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11,000万股,总股本14,700 万股。

2、2011年06月10日, 公司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4,7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增至17,600万股,总股本增至23,520万股。

3、2011年9月15日,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方案。2011年9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向12位激励对象授予86.4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为新发行股份。上述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17,600万股,总股本增至23,606.4万股。

4、2012年05月16日,公司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36,064,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上述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增至26,400万股,总股本增至35,409.6万股。

5、2012年12月6日, 公司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失效及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8.7万股。上述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26,400万股,总股本减至35,370.9万股。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35,370.9万股,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26,400万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90.9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1)公司直接股东刘肇怀、JHL INFINITE LLC、深圳市英柏亿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鸿兴宝科技有限公司及间接股东刘肇胤、刘肇敏、刘祯祥、刘恺祥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刘肇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监事刘祯祥和高级管理人员刘恺祥承诺:在承诺1 期满后,其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的承诺一致。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与规定。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12月24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6,4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74.6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4名,其中境外法人股东1名,境外自然人股东1名,境内非国有法人股东2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股东全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备注
1JHL INFINITE LLC126,720,000126,720,000 
2JEFFREY ZHAOHUAI(中文名:刘肇怀)124,080,000124,080,000董事长
3深圳市英柏亿贸易有限公司7,920,0007,920,000 
4深圳市鸿兴宝科技有限公司5,280,0005,280,000 
合 计264,000,000264,000,000 

JEFFREY ZHAOHUAI(中文名:刘肇怀) 持有JHL INFINITE LLC 100%的股权;

刘肇胤、刘肇敏共同持有深圳市英柏亿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刘祯祥、刘恺祥共同持有深圳市鸿兴宝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5、后续事项

刘肇怀先生在公司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刘肇胤、刘肇敏通过深圳市英柏亿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祯祥、刘恺祥通过深圳市鸿兴宝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上述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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