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5月9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3年4月11日、2013年5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3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事项的函》,主要内容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的相关工作,转制后,原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号)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名称变更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