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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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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欠缺 地方考核需转思路

 雾霾治理的“战车”在政府及企业纠结不已的氛围中缓慢向前,却抵挡不住连天“霾毒”的不断加重之势。这不得不引起业界反思:到底该如何化解目前的困局?

 河北科技大学环境工程学院教授郭斌对记者表示,当前大气污染防治成败与否的最关键因素在于污染企业,而提高企业治理污染积极性的动力一方面来自正向激励,另一方面来自反向倒逼。

 他解释称,适度的财税减免以及落实环保措施的奖励自在情理之中。但企业作为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行为主体,更重要的是通过约束机制来倒逼其搞好环保。

 郭斌认为,目前最迫在眉睫的是出台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这是在法律层面为推进制度化治理污染提供强有力支撑。“现阶段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一吨钢铁如果加装脱硫设施,新增运行成本达100-200元,同样年产1万吨的两家厂子,守法的企业其运营成本要相对高出数百万元,这显然不公平。”

 燕山大学环境工程系教授宋来洲则对记者表示,一些地方政府仍难摆脱的污染防治与保GDP增长及就业的“纠结症”可能会延缓雾霾治理的成效,这也需要彻底解除地方政府的顾虑。

 宋来洲表示,国家即将启动生态示范区建设,其中就涉及一系列全新的制度安排。他指出,以环首都生态经济示范区为例,最核心的便是建立起针对经济实力欠发达地区的生态补偿制度。“有些地区产业结构单一,且多年发展下来过度依赖一些‘两高’产业,无论是淘汰落后产能,还是治理污染,这些地区都将受到双重冲击。因此,由中央财政针对这些地区设立生态补偿资金,短期助其脱困,长期可升级为产业扶持资金引导其因地制宜地进行产业转型,这些设想不难化作现实。”他说。

 郭斌认为,地方政府的主观能动性还需在行政管理体制上建立“倒逼”机制。除目前学界普遍提出的污染治理重点区域实行绿色GDP考核外,对于这些地区政府职能部门,应引入“一票否决”制,以将“政治任务”的理念化作具体可实施的约束措施。

 值得欣慰的是,这一点已引起政策方重视。中组部近日就印发通知,要求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不搞GDP排名,选人用人不以GDP论英雄。

 “如果‘不以GDP论英雄’真的能落实为中央及地方的共识及自觉行为,那么无疑是为地方政府解除了悬在头顶上多年的‘紧箍咒’,大家才会专心地念好雾霾治理这本‘经’。”郭斌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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