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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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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编号:2013—041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12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3年12月31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年12月16日,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临时提案,提名匡洪涛先生和殷凡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21.72%的股份。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权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议案。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新增提案外,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审议事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不变。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7日

附件:

匡洪涛先生,1957年出生,中专学历,经济师,历任聊城客车厂秘书、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文化部主任、工会副主席、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调研员、纪委副书记、审计处处长等职。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

截止目前,该候选人持有本公司5850股股票。

殷凡昌先生,1971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总公司财务科科长,山东大众报业集团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总公司财务部副主任、开发办副主任等职。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该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上述两名候选监事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13-042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3年12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3年12月31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年12月16日,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临时提案,提名匡洪涛先生和殷凡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公司于2013年12月17日发布了《关于增加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编号:2013-041)

现将增加提案后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3年12月31日上午9:00点

(二)、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2、截止2013年12月2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公司与新疆瑞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新疆中通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2、关于提名孔祥云先生、李树朋先生、李海平先生、宓保伦先生、张雪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李广源先生、宿玉海先生、郑明俊先生、檀长银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提名匡洪涛先生、殷凡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临时提案)

(二)披露情况:上述提案于2013年12月14日和2013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3年12月28日;

4、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兴富、赵磊;电话:0635—8322765;传真:0635—8328905

2、参加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17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表决内容

表决结果(表决项划○)
同意弃权反对
一、关于公司与新疆瑞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新疆中通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孔祥云   
李树朋   
李海平   
宓保伦   
张雪   
李广源   
宿玉海   
郑明俊   
檀长银   
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匡洪涛   
殷凡昌   

委托人(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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