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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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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56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团”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2月8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共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总经理吴明凤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截止2013年11月30日,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2-046):

 “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回购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回购报告书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3)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本授权自公司2012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期内有效。”

 董事会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等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具体修改如下:

 1、将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8,482,978元。”修改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8,000,005元。”;

 2、将原“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938,482,97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38,482,978股。”修改为“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908,000,005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08,000,005股。”。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信托产品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经营现金流量充沛,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具体为认购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平安财富*日聚金跨市场货币基金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参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信托产品的公告》(临2013-057)。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6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57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信托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2月13日,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信托产品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经营现金流量充沛,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具体为认购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平安财富*日聚金跨市场货币基金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本项交易不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受托人概况

 名称: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12、13层

 法定代表人:童恺

 注册资本:69.88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等。

 2、资产托管人概况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注册资本: 81.97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等。

 三、合同主要内容

 1、投资标的名称:平安财富*日聚金跨市场货币基金1号集合资金信托合同。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3、投资期限:不超过1年,在此期限内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年化收益率:根据实际投资期限4%-7%不等。

 6、信托计划投资范围: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债券以及低风险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期限在1年以内的逆回购、附加回购的信托受益权、附加回购的债权或债权收益权、附加回购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收益权、固定收益类银行理财产品】等。该信托计划不会进行证券投资。

 四、本次购买低风险信托产品的目的、风险揭示

 1、目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收益。

 2、风险揭示:信托财产在投资管理运用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保管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托期限变更的风险、投资风险以及其它风险,从而可能对受益人资金和收益产生影响。

 五、风险控制

 1、公司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及时跟踪,一旦发现有不利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信托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不存在,以及在购买该信托产品的12个月内不实施下述行为: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经营现金流量充沛,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认购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平安财富*日聚金跨市场货币基金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信托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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