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12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3-012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12月13日,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气集团”)的通知,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电气集团已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于2013年12月11日下发的《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3]1022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4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总体方案。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