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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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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5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6日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业一路88号金钼股份综合楼A座9楼视频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贾明星独立董事、杨为乔独立董事分别委托杨嵘独立董事、田高良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张继祥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了提交本次会议的4项议案并逐项进行了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华钼有限公司融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华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华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外分行贷款6000万美元,开展转口及综合贸易业务,按年签订贷款协议,贷款额度循环使用,循环期限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1年期LIBOR+(1.05~1.2%)。同意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通过定期存单质押为香港华钼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金额约人民币3.7亿元,循环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按担保额向香港华钼按年收取不高于0.6%的保费,香港华钼以其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货、存款等其他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安徽地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履行主体变更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与安徽地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履行主体变更为安徽金钼地矿投资有限公司,由安徽金钼地矿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合同履行主体,与公司完成安徽金沙钼业有限公司10%股权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6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 华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华钼”)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金额为37,000万元,为其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37,000万元。

● 是否有反担保: 香港华钼以其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货、存款等其他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未有逾期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3年12月16日,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华钼有限公司融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香港华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外分行贷款6000万美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

此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香港华钼成立于1992年,是公司控股的境外贸易公司,注册地为香港湾仔,注册资本500万港币,主要经营钼及有色金属的贸易业务。公司持有其80%股权,三湘金属贸易公司持有其20%股权。截止2013年9月30日,香港华钼资产总额为10,585.82万港元,净资产157.33万港元,资产负债率9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37,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

保 费:公司按担保额向香港华钼按年收取不高于0.6%的保费。

反担保情况:香港华钼以其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货、存款等其他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香港华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外分行贷款6000万美元,开展转口及综合贸易业务,按年签订贷款协议,贷款额度循环使用,循环期限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1年期LIBOR+(1.05~1.2%)。同意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通过定期存单质押为香港华钼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金额约人民币3.7亿元,循环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按担保额向香港华钼按年收取不高于0.6%的保费,香港华钼以其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货、存款等其他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本次担保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香港华钼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能保障其充分利用境外贸易融资的低成本优势,发挥其贸易功能。香港华钼以其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货、存款等其他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有效防范了公司的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27,000万元人民币,占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46%,无逾期担保,且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7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12月16日,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4年1月6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时间:2014年1月6日(星期一)上午9:00开始,会期半天。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与会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议案

(五)会议地点: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业一路88号金钼股份综合楼A座9楼视频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为华钼有限公司融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14年1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异地股东可于2014年1月2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件应注明“参加股东大会”的字样。

(三)登记地址及联系人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业一路88号金钼股份综合楼A座8楼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77

联 系 人:代朝武 习军义

联系电话:029-88323963 029-88320019

传 真:029-88320330

五、其他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关于为华钼有限公司融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授权投票:□ 同意 □ 反对 □ 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生效日期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备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其它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打印和复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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