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发生对股价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没有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3年11月25日开市起停牌。
经核实,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本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批准文件,待正式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的批准文件后,公司将积极与交易对方进行沟通,就下一步是否继续推动本公司资产重组事项进行磋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较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3年12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在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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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