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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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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3-05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3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12月13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10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1名,董事李廷亮先生、王化民先生、王永武先生分别委托董事孙晓峰先生、刘树森先生、孙晓峰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发展,为了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3年第1期,总第8期)》等规定,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公司决定变更部分会计估计,具体如下:

 (一)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金额标准:100 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与100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款项。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金额标准:500 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与500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款项。

 (二)变更执行时间: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有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为了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以及《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3年第1期,总第8期)》等规定,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公司决定变更部分会计政策,具体如下:

 (一)变更内容

 1、变更前会计政策: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变更后会计政策:

 对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可以按应收金额计量。

 (二)变更执行时间: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一一政府补助》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涉及以前年度损益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对于上述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及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现时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是根据公司规模不断壮大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财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估计及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继续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5亿元,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太平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087,585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3.76%,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037,585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9.45%;对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它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31%。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3-051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太平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087,585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3.76%,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037,585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9.45%;对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它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31%。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太平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087,585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3.76%,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037,585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9.45%;对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它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31%。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

 法定代表人: 徐德复

 经营范围:水泥及水泥制品的制造及销售;建材产品的制造及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2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743,449,707.19元,总负债为1,854,283,246.31元,净资产为1,889,166,460.88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1,749,954,625.7元,净利润165,634,161.45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3年9月30日,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859,376,596.36元,总负债为1,933,172,746.52元,净资产为1,926,203,849.84元,201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11,352,401.13元,净利润37,037,388.9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087,585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3.76%,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037,585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9.45%;对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它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31%。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13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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