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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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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3-076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37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153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为方便投资者联系,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1、公司联系人:张宇、阎磊

 电话:0533-4292288

 传真:0533-4291123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刘侃巍、刘宏

 联系人:黄金腾

 电话:010-59366162

 传真:010-59366280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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