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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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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4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12月09日下午在公司外事会议室召开。有关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12月02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由专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4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詹灵芝女士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下面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3年12月14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征求股东单位意见和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并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董事会提名詹灵芝女士、王功著先生、倪俊龙先生、左志鹏先生、戴黄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杨纪朝先生、张传明先生、徐卫林先生、陈结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交所热线电话或邮箱等方式反馈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广发证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之受益权的议案》;

2006年12月20日,本公司与其他14家单位作为委托人,共同设立了“粤财信托?广发证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作为广发证券员工激励的储备,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称“粤财信托”)分别签署了《粤财信托?广发证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合同》,合同主要内容是:约定本公司将所持广发证券股份2,499,500股(并明确如果该部分股份因广发证券发生吸收合并、资产重组、分红等行为,则该部分股份以发生变更后的股份为准)委托粤财信托持有,待广发证券员工激励方案批准实施后,将信托财产(包括信托股份、分红等)以广发证券2006年6月30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424元/股作价(合计为3,559,288.00元)转让给激励对象;若信托期满广发证券员工激励方案未能实施,则受托人粤财信托须将信托财产以信托期满时的现状按受益比例分配给本公司;约定信托的委托人即为受益人;约定信托受益权不得转让。广发证券于2006年12月22日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粤财信托持有广发证券股份的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本公司初始信托股份数量为2,499,500 股, 占总信托股份数量的比例为2.50%(信托股份总数量为99,980,000 股)。截至目前,本公司信托股份数量为6,022,892股,占总信托股份数量比例不变(信托股份总数量为240,915,662股)。

为创造条件支持广发证券发展,拟同意本公司将在上述信托中的全部受益权以32,704,303.56元的价款转让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委托信托公司设立的信托计划,以激励广发证券的员工。本次交易标的在公司财务报表的账面成本为2,417,026.82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增加公司利润总额约3,028.73万元。详见公司《出售资产公告》(公告编号:2013-02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12月28日上午10:00时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题: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召开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詹灵芝:女,1956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1975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庆纺织厂车间团总支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安庆纺织厂副厂长、党委委员,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中国纺织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国纺织企业家联合会副理事长,中国棉纺织协会副会长,中国麻纺行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共安庆市市委委员,安庆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华茂股份董事长,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发证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詹灵芝女士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95,575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功著:男,1955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1976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庆纺织厂教育科教师、厂工会机关分会主席、厂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厂长,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功著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147,575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倪俊龙:男,1965年5月出生,EMBA毕业,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省丰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庆纺织厂技术处副处长、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质量处副处长、处长、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纺纱器材应用技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专家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客座教授,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倪俊龙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95,577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左志鹏:男,1970年1月出生,EMBA毕业,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中共党员。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庆纺织厂财务科科员、财务处处长助理、财务处副处长、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处处长。现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左志鹏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95,577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戴黄清:男,196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工程师,中共党员。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计划处销售员、处长助理、副处长、监事。现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经营计划处处长。

戴黄清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35,289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纪朝:男,1954 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74 年参加工作,历任国家纺织部生产司干部、副处长,纺织产品开发中心副主任,中国纺织总会经济贸易部处长,西藏自治区经贸体改委总工程师,国家纺织工业局规划发展司司长,中国纺织信息中心主任,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信息部主任,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秘书长。现任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党委常委,中国纺织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杨纪朝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徐卫林:男,1969年04月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曾任武汉

纺织大学(原武汉纺织工学院) 纺织研究所所长、校长助理、副校长,美国德州大学(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 高级研究学者、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高级研究学者,湖北省“楚天学者”特聘教授,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教育部、省市科委的重大科研项目20 余项,并且在与澳大利亚羊毛创新公司(原国际羊毛局)进行国际合作项目。现为武汉纺织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专职科研人员,长江学者教授。?

徐卫林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传明:男,1955年03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共党员。曾在安徽财贸学院会计学系、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安徽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工作,先后任副教授、教授,会计学系副主任,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院长、安徽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从事财务管理、财务分析、财务案例等课程的教学及公司理财理论与实务的研究;并兼任安徽省司法会计学会副会长、蚌埠市财政会计学副会长,同时担任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传明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结淼:男, 1966年1月出生,法学硕士,安徽大学法学教授、法学院副院长,硕士生导师,中共党员。1988年6月毕业于上海理工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1993年6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曾任芜湖光学仪器厂助理工程师;1993年7月至今,在安徽大学法学院从事法学教学和科研工作,分别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硕士生导师,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结淼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5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出售公司委托粤财信托管理的广发证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之受益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2,704,33.56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交易经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风险事项:公司本次出售资产为公司委托粤财信托管理的广发证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之受益权;本次出售存在信托受益人大会未通过修订信托主要内容相关议案的可能性;存在没有获得所有委托人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的交易风险。

一、交易概述

1、交易相关背景

2006年12月20日,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的股东之一, 与广发证券的其他14家股东作为委托人,共同设立了“粤财信托·广发证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作为广发证券员工激励的储备。

本公司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称“粤财信托”)先后签署了以下系列文件:

(1)2006年12月签署《粤财信托?广发证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合同》,合同主要内容是:约定信托期限为2年;约定本公司将所持广发证券股份2,499,500股(并明确如果该部分股份因广发证券发生吸收合并、资产重组、分红等行为,则该部分股份以发生变更后的股份为准)委托粤财信托持有,待广发证券员工激励方案批准实施后,将信托财产(包括信托股份、分红等)以广发证券2006年6月30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424元/股作价(合计为3,559,288.00元)转让给激励对象;若信托期满广发证券员工激励方案未能实施,则受托人粤财信托须将信托财产以信托期满时的现状按受益比例分配给本公司;约定信托的委托人即为受益人;约定信托受益权不得转让。

广发证券于2006年12月22日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粤财信托持有广发证券股份的相应工商变更登记。

(2)2008年12月签署《粤财信托·广发证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合同补充协议》,合同主要内容是:约定信托期限由2年延长至4年,即2010年12月20日到期;在“若信托期满广发证券员工激励方案未能实施,则受托人粤财信托须将信托财产以信托期满时的现状按受益比例分配给受益人”前增加一句“信托期间,如果证监会不同意广发证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则受托人在证监会相关文件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在委托人支付信托费用后按信托财产现状进行分配,分配完成后,本信托提前终止”。

(3)2009年3月签署《粤财信托·广发证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合同补充协议(二)》,合同主要内容是约定信托期间,如果广发证券实施现金分红,现金分红归受益人所有,受托人应在收到分红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按收益分配比例分配给各受益人。

(4)2010年12月签署《粤财信托·广发证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合同补充协议(三)》,约定信托期限由4年延长至7年,即2013年12月20日到期,并就股权转让价格重新进行了约定,约定将以广发证券激励计划实施时的每股净资产为参考来确定;并约定如果信托期满广发证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未能获准实施,则由当事各方创造条件、制订其他激励方案,并积极主动推动激励方案的实施。

2、本公司信托股份的演变过程

依据本公司与粤财信托2006年12月签署的《粤财信托·广发证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合同》,本公司初始信托股份数量为2,499,500股,占总信托股份数量的比例为2.50%(信托股份总数量为99,980,000股)。

2010年2月,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及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64号文),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边公路”)吸收合并原广发证券。换股比例为每0.83股原广发证券股份折换成1股延边公路股份。吸收合并完成后,续存公司更名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信托股份数量相应变化为3,011,446股,占总信托股份数量的比例不变(信托股份总数量为120,457,831股)。

2012年7月,广发证券实施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信托股份数量相应变化为6,022,892股,占总信托股份数量比例不变(信托股份总数量为240,915,662股)。

截至目前,本公司信托股份数量及比例未发生变化。

3、本次交易事项概述

为创造条件支持广发证券发展而实施员工激励行为,并实现公司收益,本公司拟将在上述信托中的全部受益权以32,704,303.56元的价款转让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委托信托公司设立的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新信托计划”)。

为达成本次信托受益权转让的交易,尚需要本公司及其他14委托人与粤财信托签署《粤财信托·广发证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合同补充协议(四)》,主要内容包括:

(1)删除“信托受益权不得转让”条款。

(2)修订信托财产归属与分配条款为:信托期间:受益人就信托利益分配的时间、形式(现金或股票)、数量等向受托人发出书面指示,受托人根据受益人的书面指示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已经公司于2013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出售资产为委托粤财信托管理的广发证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之受益权;本次出售存在信托受益人大会未通过修订信托主要内容相关议案 的可能性;存在没有获得所有委托人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的交易风险。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售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广发证券工会委托信托公司设立的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目前尚未设立。新信托计划为他益信托,受益人为广发证券员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委托粤财信托管理的广发证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的全部受益权。本次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

本次交易标的在公司财务报表的账面成本为2,417,026.82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在上述信托中的全部受益权以32,704,303.56元的价款转让给广发证券工会委托信托公司设立的信托计划。按协议约定,公司将在2014年6月30日前收到全部转让价款。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是以广发证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参考来确定的,转让价款为每份信托单位价格5.43元×持有的信托单位数量(6,022,892份信托单位)。

粤财信托目前所持广发证券股份占广发证券总股本的4.07%,且均为已解除限售的流通股。本次信托受益权出售后,受让方将是“粤财信托·广发证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的唯一受益人。据本公司了解,受让方计划通过粤财信托出售 广发证券股份筹措本次购买信托受益权的价款。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公司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将委托粤财信托管理的广发证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的全部受益权,转让给广发证券工会设立的信托计划,以激励广发证券的员工。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增加公司利润总额约约3,028.73万元。

七、其他相关事项

1、受让方新信托计划的委托人是广发证券工会。广发证券工会未来将把新信托计划所购买资产(扣除买卖价款、税费、信托费用等交易成本以后的余额)分配给广发证券符合要求的员工,用于对广发证券的员工进行激励,促进广发证券发展。据本公司了解,广发证券工会尚未就有关激励做出任何具体计划。

2、前条所述有关激励、分配的方案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政策及要求的前提下实施。因此,本次资产出售后,“粤财信托·广发证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可以出售所持广发证券股份并向新信托计划支付收益,如果本次资产出售协议生效之日起期满15年新信托计划的信托财产未能分配完毕,则将把新信托计划的剩余信托财产,按照各委托人出售在“粤财信托·广发证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中受益权的比例,返还给各相应委托人。

3、关于粤财信托·广发证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的其他14家委托人的决议情况:本次受益权转让尚待全体受益人(委托人)大会同意,目前各委托人分别在履行内部的决策程序,受益人大会召开后本公司将公告说明有关情况。

八、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5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3年12月28日上午10:00时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12月28日(星期六)上午10:00时。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出席对象:

⑴、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⑵、截止2013年12月23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⑶、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提名詹灵芝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提名王功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提名倪俊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关于提名左志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关于提名戴黄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关于提名杨纪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关于提名张传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关于提名徐卫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关于提名陈结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杨纪朝、张传明、徐卫林、陈结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方能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二)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提名刘春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提名关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提名翟宜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或信函、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12月24-26日(上午9时—12时,下午2时—5时)

3.登记地点: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公司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本公司印章,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 联系电话:0556-5919977;传真:0556-5919978。

(2)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 邮政编码:246018。

(3)联系人:罗朝晖、高柱生。

2.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詹灵芝:女,1956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1975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庆纺织厂车间团总支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安庆纺织厂副厂长、党委委员,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中国纺织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国纺织企业家联合会副理事长,中国棉纺织协会副会长,中国麻纺行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共安庆市市委委员,安庆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华茂股份董事长,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发证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詹灵芝女士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95,575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功著:男,1955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1976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庆纺织厂教育科教师、厂工会机关分会主席、厂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厂长,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功著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147,575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倪俊龙:男,1965年5月出生,EMBA毕业,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省丰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庆纺织厂技术处副处长、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质量处副处长、处长、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纺纱器材应用技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专家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客座教授,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倪俊龙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95,577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左志鹏:男,1970年1月出生,EMBA毕业,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中共党员。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庆纺织厂财务科科员、财务处处长助理、财务处副处长、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处处长。现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左志鹏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95,577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戴黄清:男,196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工程师,中共党员。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计划处销售员、处长助理、副处长、监事。现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经营计划处处长。

戴黄清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35,289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纪朝:男,1954 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74 年参加工作,历任国家纺织部生产司干部、副处长,纺织产品开发中心副主任,中国纺织总会经济贸易部处长,西藏自治区经贸体改委总工程师,国家纺织工业局规划发展司司长,中国纺织信息中心主任,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信息部主任,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秘书长。现任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党委常委,中国纺织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杨纪朝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徐卫林:男,1969年04月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曾任武汉

纺织大学(原武汉纺织工学院) 纺织研究所所长、校长助理、副校长,美国德州大学(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 高级研究学者、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高级研究学者,湖北省“楚天学者”特聘教授,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教育部、省市科委的重大科研项目20 余项,并且在与澳大利亚羊毛创新公司(原国际羊毛局)进行国际合作项目。现为武汉纺织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专职科研人员,长江学者教授。?

徐卫林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传明:男,1955年03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共党员。曾在安徽财贸学院会计学系、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安徽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工作,先后任副教授、教授,会计学系副主任,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院长、安徽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从事财务管理、财务分析、财务案例等课程的教学及公司理财理论与实务的研究;并兼任安徽省司法会计学会副会长、蚌埠市财政会计学副会长,同时担任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传明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结淼:男, 1966年1月出生,法学硕士,安徽大学法学教授、法学院副院长,硕士生导师,中共党员。1988年6月毕业于上海理工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1993年6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曾任芜湖光学仪器厂助理工程师;1993年7月至今,在安徽大学法学院从事法学教学和科研工作,分别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硕士生导师,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结淼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春西:男,1962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政工师,中共党员。1980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庆纺织厂西前车间值班长、南方车间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兼工会主席、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厂党总支副书记兼工会主席、安徽华鹏纺织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直属支部书记、工会分会主席。现任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委员。

刘春西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44,000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关 辉:女,1964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85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试验室主任、二分厂副厂长、技术质量处副处长。现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市场开发处处长。

关辉女士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25,289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翟宜城:男, 1961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1981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安庆纺织厂技术员、工段长、华茂股份五分厂副厂长、安徽华茂经纬新型纺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五分厂厂长、总支副书记,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翟宜城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 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二、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序号表决事项赞成反对弃权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关于提名詹灵芝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王功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倪俊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左志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戴黄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杨纪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徐卫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张传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陈结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关于提名刘春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关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翟宜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7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12月0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4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于2013年12月14日任期届满,为了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征求股东单位意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提名刘春西先生、关辉女士、翟宜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监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选举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出的其他两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广发证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之受益权的议案》;

2006年12月20日,本公司与其他14家单位作为委托人,共同设立了“粤财信托?广发证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作为广发证券员工激励的储备,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称“粤财信托”)分别签署了《粤财信托?广发证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合同》,合同主要内容是:约定本公司将所持广发证券股份2,499,500股(并明确如果该部分股份因广发证券发生吸收合并、资产重组、分红等行为,则该部分股份以发生变更后的股份为准)委托粤财信托持有,待广发证券员工激励方案批准实施后,将信托财产(包括信托股份、分红等)以广发证券2006年6月30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424元/股作价(合计为3,559,288.00元)转让给激励对象;若信托期满广发证券员工激励方案未能实施,则受托人粤财信托须将信托财产以信托期满时的现状按受益比例分配给本公司;约定信托的委托人即为受益人;约定信托受益权不得转让。广发证券于2006年12月22日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粤财信托持有广发证券股份的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本公司初始信托股份数量为2,499,500 股, 占总信托股份数量的比例为2.50%(信托股份总数量为99,980,000 股)。截至目前,本公司信托股份数量为6,022,892股,占总信托股份数量比例不变(信托股份总数量为240,915,662股)。

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创造条件支持广发证券发展,并实现公司收益,本公司拟将在上述信托中的全部受益权以32,704,303.56元的价款转让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委托信托公司设立的信托计划,以激励广发证券的员工。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是以广发证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参考来确定的,转让价款为每份信托单位价格5.43元×持有的信托单位数量(6,022,892份信托单位)。

本次交易标的在公司财务报表的账面成本为2,417,026.82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增加公司利润总额约3,028.73万元。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春西:男,1962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政工师,中共党员。1980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庆纺织厂西前车间值班长、南方车间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兼工会主席、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厂党总支副书记兼工会主席、安徽华鹏纺织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直属支部书记、工会分会主席。现任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委员。

刘春西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44,000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关 辉:女,1964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85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试验室主任、二分厂副厂长、技术质量处副处长。现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市场开发处处长。

关辉女士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25,289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翟宜城:男, 1961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1981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安庆纺织厂技术员、工段长、华茂股份五分厂副厂长、安徽华茂经纬新型纺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五分厂厂长、总支副书记,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翟宜城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8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于2013年12月14日任期届满。为了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3年12月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联席会议,讨论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选。

经会议讨论决定,推选吴德庆、程志平二人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简历见附件)。上述2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外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吴德庆:男,1966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间技术员、副主任、主任。现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助理。

吴德庆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35,963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程志平:男, 1966年09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安庆被单厂技术员、副科长、分厂副厂长,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工程师、工段长、二分厂副厂长,安徽省丰华纺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华泰纺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安徽华泰纺织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

程志平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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