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12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3-110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12月10日14:30开始,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12月9日至2013年12月10日。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远方先生;

 6、会议通知本公司于2013年11月23日、2013年11月26日、2013年12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分别披露了《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正<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87,506,21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1.192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86,593,77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1.0404%,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51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12,43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518%,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486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董事情况:

 (1)张远方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86,661,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93%,当选本公司董事;

 (2)宋光明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86,593,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34%,当选本公司董事;

 (3)谢彦辉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86,593,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34%,当选本公司董事;

 (4)魏志云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86,593,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34%,当选本公司董事;

 (5)曾陈平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86,593,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34%,当选本公司董事;

 (6)王伟导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86,593,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当选本公司董事;

 (7)黄建添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86,593,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34%,当选本公司董事;

 (8)张定辉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86,593,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34%,当选本公司董事。

 2.选举独立董事情况:

 (1)焦捷先生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86,593,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34%,当选本公司独立董事;

 (2)欧煦先生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86,593,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34%,当选本公司独立董事;

 (3)钟敏先生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86,593,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34%,当选本公司独立董事;

 (4)叶伟明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86,593,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34%,当选本公司独立董事;

 (5)张圣平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86,593,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34%,当选本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 龙阳初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86,593,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34%,当选本公司监事;

 2. 卢大鹏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86,593,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34%,当选本公司监事。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186,660,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89%;反对628,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50%;弃权217,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1%;回避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该项属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186,660,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89%;反对628,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50%;弃权217,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1%;回避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发行私募债券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186,660,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89%;反对628,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50%;弃权217,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1%;回避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186,660,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89%;反对628,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50%;弃权217,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1%;回避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信托融资业务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186,660,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89%;反对628,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50%;弃权217,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1%;回避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186,660,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89%;反对628,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50%;弃权217,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1%;回避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承接顺德乐从镇北围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9,209,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877%;反对628,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50%;弃权217,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1%;回避177,450,532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拟参与肇庆高新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标关联交易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9,209,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877%;反对628,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50%;弃权217,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1%;回避177,450,532股。

 2.表决结果:通过。

 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省水电集团”)为广东恒广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广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恒广源公司58%的股权,因此本公司与恒广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恒广源公司共同承建工程施工项目构成关联交易。广东省水电集团持有表决权股份177,450,532股,对议案九和议案十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学琛、林映玲。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粤水电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粤水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3-111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2月10日,本公司董事会临时通知所有董事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会董事13人,实际到会董事12人,独立董事钟敏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欧煦进行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张远方先生主持,审议了通知中所列全部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1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本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为了保持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的稳定性,稳健推进公司战略经营,董事会选举张远方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张远方先生简历见附件1。

 二、1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以逐项表决方式同意下列人员在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职期间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一、聘任谢彦辉先生任公司总经理。

 二、聘任下列人员担任公司有关职务:

 (一)魏志云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二)曾陈平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三)王伟导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四)丁仕辉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五)翟洪波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六)林康南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七)陈艺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八)冯宝珍女士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

 (九)曾令安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十)吴昊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十一)林广喜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林广喜先生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20-61776666;传真:020-82607092;电子邮箱:lgxi-0731@163.com。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意见,详见2013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3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2。

 三、1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变更,董事会同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作相应的调整,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独立董事张圣平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张远方先生、独立董事李春敏先生、独立董事钟敏先生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李春敏先生为召集人;调整为由董事长张远方先生、独立董事张圣平先生、独立董事钟敏先生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张圣平先生为召集人。

 四、1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蔡信雄先生为本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蔡信雄先生为本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审计部负责人发表意见,详见2013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意见》。

 蔡信雄先生简历见附件3。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1

 张远方先生简历

 张远方,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广东五华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五华县烟草公司经理、烟草专卖局局长,五华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大埔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梅州市政府市长助理、梅州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梅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梅州市委副书记;2013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任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本公司董事长。

 张远方先生为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谢彦辉,男,196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90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第四工程公司副经理、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第四工程公司经理,2006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0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谢彦辉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魏志云,男,1962年11月生,本科学历,水工建筑工程师,1978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第五工程公司技术员、副经理、经理,本公司第五工程公司经理,广州工程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广州工程总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晨洲水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6月24日辞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广东晨洲水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2010年7月2日至2013年7月8日任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直属党委书记。2013年7月12日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7月30日起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魏志云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曾陈平,男,195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7月毕业于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安技科副科长、房地产公司经理、建筑工程公司经理、经营部部长、安技部部长、全质办主任、副总工程师、本公司总工程师,2007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曾陈平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王伟导,男,196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机械高级工程师。1983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工程师、机电部第一部长、中心修造厂厂长、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中心修造厂厂长,2006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王伟导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丁仕辉,男,195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学学士,水工建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74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基础一公司副经理、党支部书记兼副经理、工会主席;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副总工程师兼东江口工程处技术负责人、东深工程处副主任、安全技术质量部部长、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经营管理部部长。2003年3月至2009年2月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总工程师,2009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总工程师,2010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07年1月至2011年8月兼任深圳市创丰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于2011年8月28日辞去深圳市创丰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丁仕辉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其曾因未将与绥芬河市新都实业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及时告知公司,导致本公司对绥芬河项目有关的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12年5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

 6.翟洪波,男,195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7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第二工程公司副经理、经理,新丰、始兴项目部经理、局长助理、副局长,2002年1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翟洪波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林康南,男,196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水工建筑工程师,1979年3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第四工程公司副经理、第九工程公司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第九工程公司经理,2006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林康南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76,500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陈艺,男,195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197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机电工程公司财务负责人、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2002年1月起担任本公司总会计师。2011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陈艺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冯宝珍,女,197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第五工程公司技术员、经营部部长;本公司第五工程公司副经理、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2009年1月起担任本公司第五工程公司经理、党总支书记,2010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

 冯宝珍女士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0.曾令安,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建筑公司技术员,第二工程公司技术员、技术负责人、副经理、经理;本公司第二工程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2002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第二工程公司经理,2010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曾令安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1.吴昊,男,197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9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四川高凤山电站工程处经济部部长;本公司四川工程公司副经理、经理,2010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吴昊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7,559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2.林广喜,男,197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0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本公司副主任会计师、证券部副部长、证券部部长,2013年8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兼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水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参股子公司广州山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林广喜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3

 蔡信雄先生简历

 蔡信雄,男,196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1991年6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会计,江西工程公司、潮州分公司财务经理,中山东河项目部财务负责人,考核分配部副主任会计师;本公司珠海分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审计部经理,2011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会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审计部经理。

 蔡信雄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3-112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12月10日,本公司监事会临时通知所有监事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通知中所列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本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为了保持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的稳定性,稳健推进公司战略经营,监事会选举龙阳初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附:龙阳初先生简历。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龙阳初先生简历

 龙阳初,男,195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政工师。1974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监察室副主任、纪委办兼监察室主任、纪委书记,2003年7月起任本公司纪委书记,2013年11月起任本公司工会主席。现任本公司工会主席、纪委书记。

 龙阳初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