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拓”或“公司”)就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物产国际”)拟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事宜,已于2013年9月30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及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3-32)。
2013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浙江物产国际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协议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3]1011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浙江物产国际将所持物产中拓15,249.7693万股股份转让给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物产集团”);
二、本次股份转让后,物产中拓总股本33,060.5802万股,其中浙江物产集团持有15,249.7693万股,占总股本46.13%;
三、此批复自印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浙江物产集团已按规定程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全面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将充分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