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48 股票简称:湖南投资 编号: 2013-032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
第7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第7次董事会会议(临时)通知于2013年12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2月10日在君逸康年大酒店13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八人,实到七人,公司董事王力力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公司董事杨若如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全体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玉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3-033]详见2013年12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11日
股票代码:000548 股票简称:湖南投资 编号: 2013-033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2013年度第7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2013年12月27日上午9时 会期半天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表决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2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长沙市君逸康年大酒店十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2013年度第7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
(2)审议关于《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2013年度第7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决议公告》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内容详见2013年12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3年12月26日下午5: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1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登记地点: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508号之三君逸康年大酒店12楼
邮 编:410015
电 话 0731-82327666
传 真:0731-82327566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 系 人:何小兰 李 菁
联系电话:0731-82327666 传真:0731-82327566
2、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7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1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序号 |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2 | 关于《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