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3-065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宏大爆破”)下属子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涟邵建工”)拟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从目前的5,0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公司拟部分放弃对涟邵建工的同比例增资权,持股比例将由67%降至5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拟部分放弃对涟邵建工的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13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事项不存在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涟邵建工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涟邵建工目前的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率(%) |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 3350 | 67.00 |
娄底市涟新建材商贸行(有限合伙) | 943 | 18.86 |
娄底市涟深建材商贸行(有限合伙) | 303 | 6.06 |
娄底市华深建材商贸行(有限合伙) | 404 | 8.08 |
合计 | 5000 | 100 |
1、娄底市涟新建材商贸行(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场所:娄底市娄星南路洞新东门南侧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有初、陈迎军
资金数额:4105.13万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2、娄底市涟深建材商贸行(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场所:娄底市娄星北路华建公司5栋103、203号门面
执行事务合伙人:纪勇
资金数额:224万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销售(以上项目不含专营专控及限制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经营的,办理行政许可证或资质证后可经营)
3、娄底市华深建材商贸行(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场所:娄底市娄星北路东侧
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剑
资金数额:300万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销售(以上项目不含专营专控及限制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经营的,办理行政许可证或资质证后可经营)
上述三家企业的实际控制人皆为涟邵建工的管理层。
公司与上述三家企业拟对涟邵建工进行增资,且公司拟放弃同比例的增资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上述三家关联企业未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湘阳西街(涟邵集团办公楼5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萍丰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矿山工程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公路工程总承包(以上所有经营范围均以资质证书为准);控制测量、测绘(限测绘工程院经营);煤炭行业工程和建筑工程设计(限设计院营)。机助制图,GIS数据采集与制作;技术咨询,软件开发;建筑材料销售。(以上项目不含专营专控及限制项目,设计行政许可经营的办理许可证或资质证后,方可经营)。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3年9月30日,涟邵建工实现营业收入3.9亿元,实现净利润1923.83万(未经审计),简要财务数据见下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3年9月30日 | 项目 | 2013年1-9月 |
总资产 | 299,249,684.89 | 营业收入 | 390,232,881.59 |
总负债 | 236,499,183.89 | 利润总额 | 25,619,882.0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62,756,098.9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19,238,279.53 |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份出具的《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所涉及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2013]第A0036号),涟邵建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8,788.38万元,即每一元出资额评估值为1.76元,本次成交价格为每一元出资额2.488元,溢价41.36%。
溢价原因:矿山地下开采施工领域市场规模大,可以为涟邵建工带来持续的业务增量,且该业务与宏大爆破原有的露天矿山采剥业务形成互补优势,有利于宏大爆破扩大业务承揽范围,提升总体收入水平及盈利能力。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签订增资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新增注册资本的认购
涟邵建工通过本次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将从目前的5,0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其中,宏大爆破认购17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娄底市涟新建材商贸行(有限合伙)认购185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娄底市涟深建材商贸行(有限合伙)认购59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娄底市华深建材商贸行(有限合伙)认购796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涟邵建工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 增资扩股前 | 增资扩股后 |
出资数额(万元) | 占股比例 | 出资数额(万元) | 占股比例 |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 3350 | 67% | 5100 | 51% |
娄底市涟新建材商贸行(有限合伙) | 943 | 18.86% | 2800 | 28.00% |
娄底市涟深建材商贸行(有限合伙) | 303 | 6.06% | 900 | 9.00% |
娄底市华深建材商贸行(有限合伙) | 404 | 8.08% | 1200 | 12.00% |
合计 | 5000 | 100% | 10000 | 100% |
2、增资价格及支付方式
本次增资的价格为每1元出资额对应2.488元,增资各方均以现金出资,即宏大爆破需支付4354万元,娄底市涟新建材商贸行(有限合伙)需支付4,620.216万元,娄底市涟深建材商贸行(有限合伙)需支付1485.336万元,娄底市华深建材商贸行(有限合伙)需支付1,980.448万元。
3、期间利润归属
在涟邵建工完成本次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前所产生的利润归属涟邵建工原股东按照原持股比例享有。
六、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矿建工程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以涟邵建工目前的资质条件、资产规模及资金实力,很难与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等大型央企、国有企业进行竞争。通过本次增资,可以增强涟邵建工的工程承接能力及财务运作能力,降低其财务费用,规范其业务运作方式,更好地提升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凝聚力,为实现其5年内成为国内矿业服务产业链最完整、业务规模最大、技术力量最强的地下矿业服务商之一的发展战略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次涟邵建工的增资扩股不影响公司对涟邵建工的实际控制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资扩股事宜是出于其自身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扩大涟邵建工的业务规模,实现其远大战略目标。公司拟部分放弃对涟邵建工的增资,对涟邵建工的持股比例将从67%降至51%,不会影响对涟邵建工的控制权。本次增资的金额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该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涟邵建工截至2013年9月30的财务报表;
4、涟邵建工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3-066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宏大爆破”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基于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下称“广东明华”)以及广东宏大增化民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宏大增化”)经营发展的需要,本公司同意为广东明华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伍仟万元(5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为宏大增化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贰仟万元(2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东明华
(1)公司名称: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3年12月4日
(3)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石碣石塘路
(4)法定代表人:黄存建
(5)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13,950.63万元
(6)主营业务:民爆器材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是宏大爆破全资子公司
(8)广东明华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表 决 项 目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 | | |
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3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3.1 | 非独立董事选举 |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请在董事候选人后的表格填写票数(各个董事候选人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持股数的6倍) |
3.1.1 | 选举郑炳旭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 - | |
3.1.2 | 选举王喜民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 - | |
3.1.3 | 选举罗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 - | |
3.1.4 | 选举方健宁先生非独立为董事 | | - | |
3.1.5 | 选举王永庆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 - | |
3.1.6 | 选举傅建秋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 - | |
3.2 | 独立董事选举 |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请在董事候选人后的表格填写票数(各个董事候选人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持股数的3倍) |
3.2.1 | 选举刘人怀先生为独立董事 | | - | |
3.2.2 | 选举娄爱东女士为独立董事 | | - | |
3.2.3 | 选举赵燕女士为独立董事 | | - | |
4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请在监事候选人后的表格填写票数(各个监事候选人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持股数的2倍) |
4.1 | 选举李茂文先生为监事 | | - | |
4.2 | 选举马英华女士为监事 | | - | |
5 |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2、宏大增化
(1)公司名称:广东宏大增化民爆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12月11日
(3)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增江街联益村光大路28号
(4)法定代表人:孙海东
(5)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3,200万元
(6)主营业务:民爆器材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是宏大爆破全资子公司
(8)宏大增化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201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12年12月31日(审计) |
总资产 | 290,045,964.94 | 262,742,795.66 |
净资产 | 199,609,197.10 | 202,064,913.78 |
| 2013年1-9月份(未经审计) | 2012年度(审计) |
营业收入 | 191,450,468.85 | 227,410,506.11 |
净利润 | -2,384,943.45 | -7,423,803.48 |
三、担保具体事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最高担保额度合计7000万元,其中:广东明华5000万元;宏大增化2000万元。
3、有效期及授权
保证期间为一年,授权经营班子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或者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广东明华和宏大增化财务状况稳定,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可控,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助于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广东明华和宏大增化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2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14%。上述担保金额中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诉担保等。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3-067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会原拟提议于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九项议案,现由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未获得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待公司取得相关批复后,董事会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九项议案。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将另行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定于2013年12月26日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2013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12月2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1 非独立董事选举
3.1.1 选举郑炳旭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3.1.2 选举王喜民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3.1.3 选举罗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3.1.4 选举方健宁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3.1.5 选举王永庆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3.1.6 选举傅建秋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3.2 独立董事选举
3.1.1 选举刘人怀先生为独立董事
3.2.2 选举娄爱东女士为独立董事
3.2.3 选举赵燕女士为独立董事
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1 选举李茂文先生为监事
4.2 选举马英华女士为监事
5、《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二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2、上述对候选人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其中,议案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分别进行。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与12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3年12月23-2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将上述资料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12月25日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少娟、施双明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传 真:020-3803195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
邮 编:510623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201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12年12月31日(审计) |
总资产 | 131,511,024.25 | 104,572,116.53 |
净资产 | 90,788,839.02 | 83,712,563.02 |
| 2013年1-9月份(未经审计) | 2012年度(审计) |
营业收入 | 77,878,144.37 | 98,206,057.04 |
净利润 | 18,076,276.00 | 20,775,195.53 |
特别说明:议案3、议案4采取累积投票制,请在各“表决意见”的“同意”或“弃权”栏填写相应的表决票数。其他议案请在各“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表示。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3-068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12月5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0日上午9:00在公司2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的董事长郑炳旭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5)。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新增: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安全评估以及安全监理。
公司章程修订后,将相应修订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的内容。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申请授信总额合计为43.52亿元的授信额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过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6)。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选举郑炳旭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9 | 0 | 0 |
选举王喜民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9 | 0 | 0 |
选举罗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9 | 0 | 0 |
选举方健宁先生非独立为董事候选人 | 9 | 0 | 0 |
选举王永庆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9 | 0 | 0 |
选举傅建秋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9 | 0 | 0 |
选举刘人怀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 9 | 0 | 0 |
选举娄爱东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 9 | 0 | 0 |
选举赵燕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 9 | 0 | 0 |
在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义务和职责。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12月1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独立董事更好履职,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情况,拟定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内津贴为每人每月1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原拟提议于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九项议案,现由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未获得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待公司取得相关批复后,董事会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九项议案。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将另行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3-067)。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郑炳旭先生
郑炳旭先生,195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8年起任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总经理;2003年12月起历任公司及其前身的董事、总经理、首席技术专家、党委书记;自2010年12月起任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郑炳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903,360股,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喜民先生
王喜民先生,195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党校研究生,经济师。1992年8月至1997年11月任清远市纺织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1997年11月至2000年7月任广东省纺织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直属党委委员(副厅级);2000年6月至2007年12月任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1月至今任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2年12月至今任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
王喜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罗明先生
罗明先生,196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士,持有律师、企业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经济师资质。1987年7月至2000年10月任职于广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历任商务处干部、办公室综合信息科副科长、办公室副主任。2000年10月至今任职于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部长、董事会秘书、法律与董事会事务部部长等职,现任法律事务部部长。2013年11月至今任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
罗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方健宁先生
方健宁先生,197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1992年7月至1999年10月在南油服务总公司建设发展公司担任财务部副经理;1999年10月至2010年12月在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担任审监部部长;2010年1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方健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永庆先生
王永庆先生,196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9年加入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2003年12月起历任公司及其前身的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起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王永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471,36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傅建秋先生
傅建秋先生,1966年8月出生,九三学社社员、博士,高级工程师。1993年加入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1999年至2003年担任广东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工程师;2004年至2007年担任公司工程技术部经理;2008年起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董事、副总经理。
傅建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2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刘人怀先生
刘人怀先生,1940年7月出生,1963年毕业于兰州大学数学力学系。中国工程院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部院士、工程管理学部院士、教育部高校力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教育部科技委员会管理学部主任。先后在兰州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原上海工业大学任教,1991年至今在暨南大学任职,历任副校长、校长兼党委书记,现任暨南大学应用力学研究所所长、战略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刘人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娄爱东女士
娄爱东女士,1966年12月出生,198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法学学士。1989年加入康达律师事务所,1990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1993年3月获得证券从业资格,主要从事公司证券法律服务、外商投资法律服务,在上述法律服务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中国首批证券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会员,2008年5月至2010年4月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第十一届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
娄爱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燕女士
赵燕女士,1972年4月出生。会计学学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助理、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等职,中国证监会第十二、十三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赵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3-069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12月5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0日上午11:30于公司北塔21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茂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 选举李茂文先生为公司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选举马英华女士为公司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在公司监事会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义务和职责。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监事候选人简介:
1、李茂文先生,1966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广州劲马集团财务总监,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副部长、部长,广业香港公司董事长、党总支副书记,2011年1月至今任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审计与监事工作部部长,兼任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02年4月至今兼任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兼职监事。
李茂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名的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马英华女士,1978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0年起先后任职于金佰利(广州)纸业有限公司、领新达嘉(广州)包装设备有限公司。2005年6月起任职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人事专员、行政中心副主任、党群办副主任。现任公司党群文化中心副经理。
马英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5,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3-070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工会于2013年12月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会议经过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肖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肖梅女士简介
肖梅女士, 1971年2月生,大专学历,会计师,从事多年的财务管理工作。曾任公司前身广东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财务中心经理。自2010年12月起任公司监事,现任行政中心经理。
肖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8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