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12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2013-36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1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名,实到8名,刘亚群董事因故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授权委托刘军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会董事以书面签署意见的形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及出售其参股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74.25%的子公司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公司”)的他方股东天津金佰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金佰利”)签署一揽子协议,进行如下关联交易:

 1、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作价9,958.14万元,收购天津金佰利持有的奥园公司23.25%的股权;

 2、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分别作价146.04万元、2,628.73万元,向天津金佰利出售公司及奥园公司所持有的北京创世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及18%的股权;

 3、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作价2,543.56万元,向天津金佰利出售奥园公司所持有的中奥广场管理有限公司4.63%的股权;

 4、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作价2,789.81万元,向天津金佰利出售奥园公司所持有的福建中体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15%的股权;

 5、以原始投资额为依据作价150万元,向天津金佰利出售福建中体投资有限公司1.67%的股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同时披露的《公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13-37)。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项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同时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3-38)。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2013-37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收购、出售的股权拥有清晰完整的权属,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2013年12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12月10日,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及出售其参股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74.25%的子公司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公司”)的他方股东天津金佰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金佰利”,持有奥园公司23.25%股权)签署一揽子协议。根据约定,公司收购天津金佰利持有的奥园公司23.25%的股权,公司及奥园公司向天津金佰利出售所持有的北京创世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世愿景”)19%的股权、中奥广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奥广场”)4.63%的股权、福建中体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奥园”)15%的股权、福建中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投资”)1.67%的股权。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奥园公司97.50%的股权,公司及奥园公司将不再持有创世愿景、中奥广场、泉州奥园、福建投资的股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由于天津金佰利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奥园公司10%以上股份,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没有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天津金佰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武清开发区泉州公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洪祖杭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8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高新技术、基础设施、影视文化业的投资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不含中介);体育用品开发、销售。

 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天津金佰利的总资产为114,196,845.03元人民币,总负债为949,613.68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13,247,231.35元人民币。2012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6,310.68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36,943.81元人民币。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科兴路7号B105室

 法定代表人:刘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市场调查;经济信息咨询;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体育场馆经营(游泳馆除外);销售体育用品;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应用软件服务;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物业管理。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的《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13)京会兴审字第01011507号],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奥园公司的总资产为566,509,036.56元人民币,总负债为59,060,168.67元人民币,净资产为507,448,867.89元人民币。2012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901,600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24,805,511.33元人民币。

 此次交易前,公司持有奥园公司74.25%的股权。

 2、北京创世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长兴路12号中体奥园一区30号楼

 法定代表人:吴振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

 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的《北京创世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京永审字(2013)第17228号],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创世愿景的总资产为585,108,662.13元人民币,总负债为429,067,931.84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56,040,730.29元人民币。2012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9,370,849.00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3,855,976.26元人民币。

 此次交易前,公司持有创世愿景1%的股权,奥园公司持有创世愿景18%的股权。

 3、中奥广场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1-2301

 法定代表人:吴振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43179.5万元

 经营范围:中奥广场及奥林匹克花园的项目设计、项目策划、项目推广、项目管理及信息咨询。(该企业2005年11月24日前为内资企业,于2005年11月24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的《中奥广场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京永审字(2013)第18028号),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中奥广场的总资产为715,658,970.80元人民币,总负债为166,294,219.33元人民币,净资产为549,364,751.47元人民币。2012年全年实现净利润23,563,192.40元人民币。

 此次交易前,奥园公司持有中奥广场4.63%的股权。

 4、福建中体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泰北路2号奥林匹克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振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在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北片区规划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及体育配套设施的建设、经营。

 经泉州东南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的《福建中体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泉东会审字[2013]第03108号),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泉州奥园的总资产为219,381,992.99元人民币,总负债为33,394,356.78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85,987,636.21元人民币。2012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6,994,544.47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3,538,096.25元人民币。

 此次交易前,奥园公司持有泉州奥园15%的股权。

 5、福建中体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闽南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吴振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9000万元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对基础设施的投资。

 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福建投资的总资产为294,947,212.34元人民币,总负债为207,209,885.02元人民币,净资产为87,737,327.32元人民币。2012年全年实现净利润-1,517,731.66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此次交易前,奥园公司持有福建投资1.67%的股权。

 本次收购、出售的股权拥有清晰完整的权属,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1、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评估项目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3]第4-029号),以201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资产评估,奥园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0,744.89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61,196.35万元。奥园公司23.25%的股权价值为14,228.15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同意,公司折价收购该股权,价款确定为9,958.14万元。

 2、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北京创世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北京创世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天华资评报字[2013]第1058号),以201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资产评估,创世愿景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5,604.07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5,594.83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同意,公司以净资产账面价值减去1,000万元股东利润分配后,按14,604.07万元计算作价溢价出售创世愿景1%的股权,转让价款确定为146.04万元;奥园公司以净资产账面价值减去1,000万元股东利润分配后,按14,604.07万元计算作价溢价出售创世愿景18%的股权,转让价款确定为2,628.73万元。

 3、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奥广场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拟转让股权所涉及中奥广场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13]第1057号),以201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资产评估,中奥广场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4,936.48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51,494.13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同意,奥园公司以净资产账面价值作价溢价出售中奥广场4.63%的股权,转让价款确定为2,543.56万元。

 4、根据福州中天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福建中体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福中天泽评字[2013]第Q018号),以201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资产评估,泉州奥园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8,598.76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18,588.85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同意,奥园公司以净资产账面价值作价溢价出售泉州奥园15%的股权,转让价款确定为2,789.81万元。

 5、经交易双方协商同意,奥园公司按其原始投资额计算价出售福建投资1.67%的股权,转让价款确定为15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合同

 为完成此次关联交易,公司及奥园公司拟与天津金佰利签署一揽子协议,具体如下:

 1、公司拟与天津金佰利签署《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合同》”),以9,958.14万元转让价款,收购奥园公司23.25%的股权。

 2、公司拟与天津金佰利签署《北京创世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公司与天津金佰利的《创世愿景股权转让协议》”),以146.04万元转让价款,出售创世愿景1%的股权。

 3、奥园公司拟与天津金佰利签署《北京创世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奥园公司与天津金佰利的《创世愿景股权转让协议》”),以2,628.73万元转让价款,出售创世愿景18%的股权。

 4、奥园公司拟与天津金佰利签署《中奥广场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中奥广场股权转让协议》”),以2,543.56万元转让价款,出售中奥广场4.63%的股权。

 5、奥园公司拟与天津金佰利签署《福建中体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泉州奥园股权转让协议》”),以2,789.81万元转让价款,出售泉州奥园15%的股权。

 6、奥园公司拟与天津金佰利签署《福建中体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福建投资股权转让协议》”),以150万元转让价款,出售福建投资1.67%的股权。

 (二)股权款支付方式及工商变更手续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应向天津金佰利支付股权转让价款9,958.14万元。根据约定,《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50%;该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完成后2个月内,付清剩余的50%股权转让价款。

 同时,根据公司与天津金佰利的《创世愿景股权转让协议》,天津金佰利应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146.04万元;根据奥园公司与天津金佰利的《创世愿景股权转让协议》、《中奥广场股权转让协议》、《泉州奥园股权转让协议》、《福建投资股权转让协议》,天津金佰利应向奥园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8,112.10万元。上述五份《股权转让协议》于公司收购奥园公司股权的工商变更完成后生效。生效后,分别于各交易标的公司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股权转让价款。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清理分散的股权结构,控制投资风险,集中资源,加大管控管理,落实发展战略,进而保障公司未来的发展。

 此次股权交易对公司产生利润约为3,364万元,因收购奥园公司股权形成资本公积约为1,548万元(按10月末数据测算)。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3年12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及出售其参股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董事无关联董事,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予以认可,发表意见如下:此次关联交易涉及下属公司股权的收购及出售,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材料详实完备,交易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关于收购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及出售其参股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审议的《关于收购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及出售其参股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的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五)合同、协议

 1、公司拟与天津金佰利签署的《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2、公司拟与天津金佰利签署的《北京创世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3、奥园公司拟与天津金佰利签署的《北京创世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4、奥园公司拟与天津金佰利签署的《中奥广场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5、奥园公司拟与天津金佰利签署的《福建中体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6、奥园公司拟与天津金佰利签署的《福建中体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六)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1、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的《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13)京会兴审字第01011507号];

 2、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的《北京创世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京永审字(2013)第17228号);

 3、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的《中奥广场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京永审字(2013)第18028号);

 4、泉州东南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的《福建中体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泉东会审字[2013]第03108号);

 5、福建中体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2012年财务报表。

 (七)评估报告

 1、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评估项目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3]第4-029号);

 2、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北京创世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北京创世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天华资评报字[2013]第1058号);

 3、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奥广场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拟转让股权所涉及中奥广场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13]第1057号);

 4、根据福州中天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福建中体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福中天泽评字[2013]第Q018号)。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2013-38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召开时间:2013年12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00

 ●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225号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方式,记名投票表决

 ● 重大提案:《关于收购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及出售其参股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定于2013年12月26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审议:《关于收购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及出售其参股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披露的公告。)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3年12月26日上午10:00

 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225号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225号

 三、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2013年12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本公司股东合法的委托代理人。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代理人可以是非公司股东。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自理。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股权登记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12月24日上午9:00——下午5: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联系人:许宁宁

 5、联系方式:

 电话:(010)85160816

 传真:(010)65515338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225号

 邮编:100020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