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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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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978 股票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2013-044

债券代码:123000 债券简称:09宜华债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3年11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绍喜主持,全体监事以及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规划纲要(2014—2016年)的议案》;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规划纲要(2014—2016年)》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该事项将提交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议案》;

关于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该事项将提交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12月14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厅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规划纲要(2014—2016年)的议案》、《关于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议案》三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28日

股票代码:600978 股票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2013-045

债券代码:123000 债券简称:09宜华债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11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富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议案》。

关于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该事项将提交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1月28日

股票代码:600978 股票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2013-047

债券代码:123000 债券简称:09宜华债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3年12月14日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14日(星期六)上午10:00;

2、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规划纲要(2014—2016年)的议案》;

2、审议《关于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议案》;

3、审议《关于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至2013年12月11日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3年12月11日下午收市后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4、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槐东工业区

(2)联系电话:0754—85100989

(3)传 真:0754—85100797

(4)邮 编:515834

(5)联系人:刘伟宏、陈筱薇

5、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28日

附件一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帐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单位(人)对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意愿如下(在表决项后面的方框内打√):

序号议 案 名 称赞成反对弃权
《关于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规划纲要(2014—2016年)的议案》   
《关于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议案》   
《关于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议案》   

说明:

1、请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投票意见栏划“√”,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

2、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可由股东代理人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

3、此授权委托书格式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股票代码:600978 股票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2013-046

债券代码:123000 债券简称:09宜华债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3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2013年12月21日届满。鉴于公司目前正处在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第二次解锁业绩考核期内,本次解锁条件是以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的业绩指标及激励对象2013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作为考核依据,为确保董事会对本期股权激励计划综合考核评价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联合提议本届董事会延期换届选举,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将于2013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完成,预计不迟于2014年4月30日。同时,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管理层任期亦相应顺延。为保持换届的一致性,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同步延期。

在换届选举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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