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13-030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3年11月27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13年11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公司董事长云公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12名董事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晓鹏先生,监事彭兴宇先生和陈斌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包括:
一、董事云公民先生和陈飞虎先生拟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自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起生效。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庆奎先生和苟伟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同意,全体独立董事认可并出具同意该议案的意见函。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弃权,0反对。
董事会对云公民先生和陈飞虎先生多年来为本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满意,对其多年来为本公司经营和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的评价,并向其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陈建华先生为本公司副董事长。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弃权,0反对。
三、审议并批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秘书适时向股东发出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弃权,0反对。
上述所有议案均已获得董事会批准或通过。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7日
附件:李庆奎先生和苟伟先生的简历
附件:
李庆奎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五六年三月,毕业于山东大学,高级工程师,在职研究生,现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李先生曾就职于山东省电力局及其所属的山东沾化发电厂、山东菏泽发电厂,中纪委、监察部驻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纪检组,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李先生在电力管理方面具有30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苟伟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七年六月,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现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经济运营协调部主任。苟先生曾先后就职于江油电厂、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湖北分公司、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苟先生在电力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24年的工作经验。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13-031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度
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13日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召开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2014年1月13日(星期一)上午11:00,预计会期半天。
3. 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4号华滨国际大酒店。
4. 会议召开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提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1. 审议及批准《委任李庆奎先生和苟伟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出席人员
1. 截止2013年12月13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H股股票的境外股东请参见日期为2013年11月27日的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2.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表。
3.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 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士。
四、登记办法
1.登记要求:凡是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受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代表需持股东单位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的股东可通过邮寄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事宜。(境外股东的登记另载于日期为2013年11月27日的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内)。
2.登记时间:2013年12月24日(星期二),9:00时至17:00时。
3.登记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4.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中国华电大厦 邮政编码:100031
华电国际证券融资部
5.联系人:高明成
联系电话:010-8356 7903
传真号码:010-8356 7963
6.其他事项: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表:股东授权委托书、2014年第一次临时东大会出席通知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8日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附注1)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附注2):
普通决议案的表决事项(附注3)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审议及批准委任李庆奎先生和苟伟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其任期自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及落实其酬金(附注4) | |
1.1李庆奎先生 | | | |
1.2 苟伟先生 | | | |
如果股东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的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附注5):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6):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附注7):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8)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表的剪报、复印、或者按照以上样式自制均为有效)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受托人的全名。
2.请在您认为合适的栏(“赞成”、“反对”或“弃权”)内填上“(”(若仅以所持表决权的部分股份数投票,则请在相应的栏内填入行使表决权的具体股份数)。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3.各项议案的表决采用一股一票制。普通决议案由到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超过二分之一(不含二分之一)同意即为通过,特别决议案由到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4.根据相关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董事将采用累计投票制。因此,参与临时股东大会投票的本公司股东所持有的本公司每一股份均拥有与候选数目(就临时股东大会而言,即2名)相同的投票权,各股东可以将其全部股票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名候选人。各股东投给全部候选人的表决票数之和(包括赞成和反对议案)不得超过其拥有的总表决票数。
5.请用正楷填上本公司股东名册所载之股东全名。
6.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填写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号码。
7.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
8.本授权委托书请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加盖法人印章。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通知
敬启者:
本人/吾等(附注1)
地址:
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附注2) 股之A股之登记持有人,谨此通知本公司,本人/吾等愿意(或委任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订于2014年1月13日上午11:00时于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4号华滨国际大酒店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此致
签署:
日期: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本公司股东名册所载之股东全名及地址。
2.请填上以阁下名义登记之股份总数。
3.请填妥并签署本出席通知,以邮寄或传真或亲自送递的方式于2013年12月24日或之前送达本公司证券融资部(地址为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邮编100031,或传真号码010-8356 7963,联系人为高明成先生)。未能签署及寄回本出席通知的合资格股东,仍可出席本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