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电集团”)
本次担保事项:担保总额度6.60亿元未发生变化,仅个别银行对热电集团授信额度进行调整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公司2013年3月28日的《关于2013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13年4月19日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意公司为热电集团向不同银行申请的6.60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此次调整公司2013年度预计提供担保事项是在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总额度内,担保总额度并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于长敏先生、刘鉴琦先生、田鲁炜先生回避对此项议案的表决。
2、此项调整公司2013年度预计提供担保事项是在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总额度内,不须另行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电集团)
注册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
法定代表人:于长敏
注册资本:47,106.2182万元
经营范围: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供热工程设计及安装检修;工业品生产资料购销
(二)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2.91%股份。
三、公司2013年对外提供担保及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名称 | 担保债权 | 股东大会批准担保金额 | 本年实际担保金额 | 调整后担保金额 | 备注 |
热电集团 | 光大银行 | 4,000 | 4,000 | 4,000 | 不变 |
热电集团 | 农业银行 | 4,000 | 0 | 0 | 取消 |
热电集团 | 国家开发银行 | 6,000 | 0 | 0 | 取消 |
热电集团 | 华夏银行 | 3,000 | 2,000 | 2,000 | 调减 |
热电集团 | 营口银行 | 8,000 | 7,000 | 12,000 | 调增 |
热电集团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7,000 | 7,000 | 7,000 | 不变 |
热电集团 | 渤海银行大连分行 | 4,000 | 4,000 | 4,000 | 不变 |
热电集团 | 招商银行 | 2,000 | 3,000 | 3,000 | 调增 |
热电集团 | 建设银行 | 23,000 | 15,000 | 15,000 | 调减 |
热电集团 | 大连农商银行 | 5,000 | 5,000 | 5,000 | 不变 |
热电集团 | 南洋银行 | 0 | 5,700 | 5,700 | 新增 |
热电集团 | 大连银行 | 0 | 3,000 | 3,000 | 新增 |
热电集团 | 浙江商业银行沈阳分行 | 0 | 0 | 3,000 | 新增 |
总 计 | | 66,000 | 55,700 | 63,700 | |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次调整担保事项符合实际情况,担保方式及总额度未超出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核准范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担保事项。独立董事发表立意见,认为:此次调整担保事项符合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10月30日,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5,700万元,占公司2013年10月末经审计净资产6.45亿元的86%,公司无逾期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独立董事意见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