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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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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3-6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级控股子公司大连泰达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收到3.54亿元政府财政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大连泰达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收到财政补贴3.54亿元,根据公司所持股权比例,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03万元。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需与会计师沟通方可确认,存在着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大连泰达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泰达”,本公司持有51%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大连泰达85%的股权)于2013年11月25日下午五时许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财政局下发的《关于下达大连泰达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政补贴资金指标的通知》(甘财发[2013]95号),通知大连泰达:“鉴于贵公司在甘井子区的前期开发支持性投入,以及产业策划、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等方面的直接投入,有力推动了我区的发展建设,推进了区域产业升级。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下达大连泰达财政补贴资金指标353,815,141.04元,此款通过营城子街道办事处支付给大连泰达。”同日,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道办”)亦向大连泰达发出《关于落实大连泰达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营街发[2013]60号),落实了此项财政补贴资金。

 公司已于2012年8月2日收到街道办支付的此笔款项,作为暂存款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并已在2012年度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财政补贴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将于2013年度一次性将该笔款项由其他应付款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该笔收益扣除企业所得税后预计产生净利润为26,536万元,根据公司所持股权比例,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03万元。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需与会计师沟通方可确认,存在着不确定性,最终将以年度审计为准。如有沟通结果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因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导致股票临时停牌表示深切地歉意。公司股票将从2013年11月27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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