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3-73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概述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成立獐子岛雅马哈(大连)玻璃钢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的议案》。详细内容参见2012年12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77)。
二、项目进展
商务部反垄断局近日出具《审查决定通知》(商反垄审查函[2013]第169号),决定对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和本公司设立合营企业獐子岛雅马哈(大连)玻璃钢船舶制造有限公司案的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成立玻璃钢船舶制造公司是落实公司“三个支撑”之一渔业装备的重要举措,本《审查决定通知》标志着此项投资将进入快速推进阶段,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