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3-037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11月2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卫才清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15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发出表决票七张),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收回有效表决票七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公司与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本公司董事陈军伟先生、曾兴富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三钢集团分别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系关联董事。本次会议在关联董事陈军伟先生、曾兴富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五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3年度公司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钢国贸公司”)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厦门国贸集团持有三钢国贸公司51%的股权,本公司持有三钢国贸公司49%的股权。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公司与厦门国贸集团及三钢国贸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高少镛先生在厦门国贸集团担任副总裁、流通事业部总经理职务,系为关联董事。在关联董事高少镛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六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3年度公司与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已收购了三明市三钢煤化工有限公司有关煤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业务,为保障公司开展上述业务的合法性,公司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因公司工商登记主管部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公司调整后的经营范围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现结合该指导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再次调整、变更,并根据公司经营范围的调整、变更情况对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规定的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修改并制作《公司章程》(修订本)。该《公司章程》(修订本)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印发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保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证监公司字[2013]39号)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根据修改内容对现行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并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本),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本)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现行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同时废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本)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3-038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已收购了三明市三钢煤化工有限公司有关煤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业务,为保障公司开展上述业务的合法性,公司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因公司工商登记主管部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公司调整后的经营范围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现结合该指导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再次调整、变更,并根据公司经营范围的调整、变更情况对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规定的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
变更前的公司经营范围为:“焦炭、生铁、钢坯、钢材的生产、加工、销售;工业生产资料(不含小轿车)的销售;收购废钢;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钢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焦炉煤气45000Nm3/h、硫磺1721吨/年、粗苯12000吨/年、苯6300吨/年、甲苯1200吨/年;氧气、液氧、氮气、液氮、氩气、液氩(制氧机组能力61500m3/h 联产氮气、氩气)生产;硫铵、建筑防水材料生产;经营苯、煤焦油、甲苯、硫酸、洗油。(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焦炉煤气45000Nm3/h、硫磺1721吨/年、粗苯12000吨/年、苯6300吨/年、甲苯1200吨/年;氧气、液氧、氮气、液氮、氩气、液氩(制氧机组能力61500m3/h 联产氮气、氩气)生产;苯、煤焦油、甲苯、硫酸、洗油的批发。
一般经营项目:焦炭、生铁、钢坯、钢材的生产、加工、销售;工业生产资料(不含小轿车)的销售;收购废钢;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钢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化肥(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生产。
(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根据上述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对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作如下修改: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原文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焦炭、生铁、钢坯、钢材的生产、加工、销售;工业生产资料(不含小轿车)的销售;收购废钢;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钢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焦炉煤气45000Nm3/h、硫磺1721吨/年、粗苯12000吨/年、苯6300吨/年、甲苯1200吨/年;氧气、液氧、氮气、液氮、氩气、液氩(制氧机组能力61500m3/h 联产氮气、氩气)生产;硫铵、建筑防水材料生产;经营苯、煤焦油、甲苯、硫酸、洗油。(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现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焦炉煤气45000Nm3/h、硫磺1721吨/年、粗苯12000吨/年、苯6300吨/年、甲苯1200吨/年;氧气、液氧、氮气、液氮、氩气、液氩(制氧机组能力61500m3/h 联产氮气、氩气)生产;苯、煤焦油、甲苯、硫酸、洗油的批发。
一般经营项目:焦炭、生铁、钢坯、钢材的生产、加工、销售;工业生产资料(不含小轿车)的销售;收购废钢;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钢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化肥(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生产。
(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制作《公司章程》(修订本)。该《公司章程》(修订本)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三、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3-039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201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满足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降低生产经营成本,2013年度公司与部分关联方发生了日常关联交易,上述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分别于2013年3月26日、2013年5月15日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2年度股东大会在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2013年由于钢材的销售价格和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均发生较大波动,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材料、工程劳务的采购规模和产品销售规模较年初预计有较大变动,导致公司与部分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也将有较大变动。基于公司与部分关联方201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原预计金额有较大变动,公司需要对原预计的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事项予以公告如下:
一、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
现将需要调整的2013年度公司与有关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汇总列表如下(以下数据未经审计):
1、调整预计公司在2013年度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原预计2013年发生金额 | 调整金额 | 现预计2013年发生金额 | 2013年1-10月实际发生额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50,000,000 | 120,000,000 | 770,000,000 | 563,319,781.36 |
三明市三钢煤化工有限公司 | 3,000,000 | 37,000,000 | 40,000,000 | 18,649,748.21 |
合计 | 653,000,000 | 157,000,000 | 810,000,000 | 581,969,529.57 |
2013年1-10月公司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3,466,522,099.41元(未经审计)。
2、调整公司在2013年度与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原预计2013年发生金额 | 调整金额 | 现预计2013年发生金额 | 2013年1-10月实际发生额 |
|
向关联人采购原辅材料 | 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 | 5,600,000,000 | 400,000,000 | 6,000,000,000 | 4,140,710,350.05 |
合计 | 5,600,000,000 | 400,000,000 | 6,000,000,000 | 4,140,710,350.05 |
2013年1-10月,公司与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4,140,710,350.05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主营业务 | 注册
地址 | 最近一期(截止2013年10月31日或2013年1-10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与本公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 | 陈军伟 | 300000 | 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钢铁冶炼,钢材轧制,普通机械制造,钢坯加工,焦炭制造,生铁的批发、零售 | 福建三明 | 主营业务收入:181945.38
净利润:11205.68 | 原材料采购,土地及设备租赁,水、热、电、气供应,综合服务,运输服务,煤气、钢材、原辅材料、气体、燃料销售等 |
三明市三钢煤化工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熊旭升 | 2734 | 经营苯、焦油、硫铵系列 | 福建三明 | 主营业务收入:11510.91
净利润:2686.51 | 原材料、煤气采购,钢材及辅材销售等 |
2、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
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51%的股权,本公司持有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49%的股权。同时,厦门国贸集团的副总裁、流通事业部总经理高少镛先生任本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主营业务 | 注册
地址 | 最近一期(截止2013年10月31日或2013年1-10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与本公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
福建三钢国贸
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有其49%股权 | 游孙龙 | 10000 |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批发零售矿产品、金属材料 | 厦门市 | 主营业务收入:471670.11
净利润:5076.27 | 进口煤、进口矿等大宗原燃料采购 |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以下简称“交易双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指成本加成不超过10%的利润构成价格)。
四、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与上述关联方在201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而作出的,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调整将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真实性、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交易时,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平等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包括交易价格)。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调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公司对与上述关联方在201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调整,履行了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必备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无关联关系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调整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审批程序
公司调整与上述关联方在201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已按上述两类交易主体分别作为单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已分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上述两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议案。上述两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议案也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两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议案还将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应回避表决。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同意将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且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了同意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前同意函》、《关于公司调整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3-040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12月20日上午9时在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轻安大厦八层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12月20日上午9时。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13年12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六)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轻安大厦八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为:
1、审议《关于调整2013年度公司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2013年度公司与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第1、2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应回避表决,上述第1、2项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无关联关系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第3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将于2013年11月21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3年12月17日至19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65000
联 系 人:徐燕洪、苏青
联系电话:(0598)8205188
联系传真:(0598)8205013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20日
附件: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一 | 《关于调整2013年度公司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 | |
二 | 《关于调整2013年度公司与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 | |
三 |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3-041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11月2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敏建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15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发出表决票5张),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收回表决票5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3年度公司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3年度公司与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