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11月15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时间至2013年11月20日;
(四)截止2013年11月20日,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人,分别为任东川先生、张志成先生、吕正刚先生、蒲太平先生、蒲鸿先生、罗庚先生、盛毅先生、冯建先生、左卫民先生。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参与表决的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迪康长江制药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四川和平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议案》:
四川和平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平连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由于其整体盈利能力差,为优化公司产业结构,经公司2013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终止了和平连锁全部经营活动和业务。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公司决定由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迪康长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康长江)对和平连锁实施整体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迪康长江继续存续经营,和平连锁独立法人资格注销,其全部资产及负债由迪康长江承继。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具体实施上述吸收合并事宜并妥善办理资产交割、工商及税务登记注销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