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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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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编 号:临 2013—025号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企业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订情况

 2013年11月20日,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格拉司通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签订《企业战略合作协议》。

 二、协议双方

 1、甲方: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格拉司通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格拉司通集团是国际性玻璃技术企业,致力于为建筑、太阳能、家电和汽车玻璃行业研发及生产先进的玻璃深加工技术及设备。总部位于芬兰,在全球五大洲20多个国家设立销售和服务机构。格拉司通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负责集团在中国及亚洲区的业务发展和管理,并于2009年被上海市商委认证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标

 1、通过本战略合作,在中国及亚洲地区高端节能玻璃产品领域突出双方的品牌效应,提升差异化竞争实力;

 2、双方共同推广离线可钢双银、三银Low-E玻璃等高端玻璃产品;共同参与推进高端节能Low-E玻璃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3、双方合作销售推广双方产品,进一步提升离线可钢双银、三银Low-E的市场占有率,提高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市场份额,并且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4、在以上合作的基础上,存在国际范围内进一步深入合作的可能性;

 (二)合作范围

 1、甲方生产的超白玻璃和Low-E镀膜玻璃原片产品,包括可钢双银、三银Low-E等复合型产品;

 2、乙方生产的玻璃深加工设备和技术,包括预处理设备、玻璃钢化设备、磨轮及服务等;

 (三)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战略合作伙伴,在相关产品的样册、技术资料、商务活动中,授权对方可为战略合作需要使用合作方品牌及标识;

 2、甲乙双方各自建立专业的技术团队进行合作范围内产品生产及加工方式的研究和交流;甲乙双方销售团队可进行联合拜访、授权销售等方式进行合作范围内产品的共同销售;

 3、甲乙双方应针对合作范围内的产品和技术,进行共同宣传推广、市场活动及媒体管理。

 4、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如寻求新的商业模式、融资服务等进行进一步探讨。

 四、该协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正在大力拓展节能玻璃业务,该协议的签订利于公司节能玻璃产品市场的推广。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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