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11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11海正债”估值调整的公告

 2013年11月20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11海正债”(代码:122094)收盘价异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本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13年11月20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11海正债”,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11海正债”的估值净价予以估值。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有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该债券当日交易所收盘价能体现公允价值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交易所收盘价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