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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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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61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1月18日下午2: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388号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88,126,25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3.50%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振国先生因出差无法现场出席,授权董事兼总经理钟宝申先生代为主持和表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下列议案,表决和通过结果如下:

1、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修订)

同意股数同意比例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288,126,254100%0%0%

2、关于变更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股数同意比例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288,126,254100%0%0%

3、关于为子公司7000万元长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数同意比例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288,126,254100%0%0%

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数同意比例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288,126,2541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的律师代表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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