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13年10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1月8日(周五)上午9:30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11月7日至2013年11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7日下午15:00至2013年11月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639号平安大厦1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冯忠波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0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39,777,9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9.9281%。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239,776,6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92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永天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股东,合计212,554,050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222,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
反对股数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9,776,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95%;
反对股数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凌浩律师及周加志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