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 11月8日在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3人,代表公司股份619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26%。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小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95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