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 临2013-027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获得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3年2月28日,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批准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中期票据。详见公司2013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3-005)。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近日下发的中市协注[2013]MTN319号《接受注册通知书》, 公司获准注册额度为12亿元的中期票据,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首期发行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