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11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各董事。公司9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各方同意,以创维数字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当年及其后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作为原协议项下的预测净利润数。根据中和评估为本次重组出具并经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创维数字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分别为33,208.13万元、37,088.92万元和40,435.82万元。认购方承诺,创维数字利润补偿期内每年的实际净利润数应不低于创维数字同期的预测净利润数。
第二条 本协议为各方此前所签之原协议的补充协议,原协议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条款,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涉及的原协议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第三条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即成立,于原协议生效之日同时生效,原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时,本协议应自动终止。本协议一式多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其余报送政府有关部门用于办理相关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