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5月9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批准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5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27)。
公司于2013年10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3]MTN295号),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内容,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5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发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72)。
2013年11月5日,公司发行了“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现将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债券名称 |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债券简称 | 13东方园林MTN001 |
起息日 | 2013年11月6日 | 债券代码 | 101369005 |
上市日 | 2013年11月7日 | 发行价格 | 100元/百元 |
到期日 | 2016年11月6日 | 债券期限 | 3年 |
计划发行金额 | 5亿元 | 实际发行金额 | 5亿元 |
计息方式 | 附息固定 | 票面利率 | 7.90% |
主承销商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