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11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正和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49号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福建正和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福建正和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联合”)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人民币170,000,000元的综合授信融资,公司同意为上述授信额度中的7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誉轩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商业资产为上述授信额度中的100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董事长林端先生和实际控制人陈隆基先生为上述贷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为正和联合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387,000,000元 (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682,000,000元(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包括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以及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之和)。

 ·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金额:零。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正和联合提供担保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正和联合向中信银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170,000,000元的综合授信融资并为其提供抵押担保,债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2013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正和联合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40,000,000元的融资担保事项。本次为正和联合提供担保的额度未超过公司为正和联合提供预计担保的额度。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正和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正和联合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政府经济大楼二层203室

 法定代表人:叶耀华

 公司经营范围为:对房地产、工业、农业、旅游业的投资;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学险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电器、自动化仪表设备、机电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工艺品、茶具、木制品的批发;经营鲜冻畜禽产品、水产品、新鲜果蔬;金属材料的代购代销;财务管理及其信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房产居间服务;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有效期至2015年8月8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总资产:508,993,576.96元

 负债:394,756,862.94元

 净资产:114,236,714.02元

 资产负债率为:77.56%。(以上数据经审计,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正和联合向中信银行申请人民币170,000,000元的综合授信融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2013年10月31日至2014年10月31日。公司同意为上述授信额度中的7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誉轩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2号院2号楼1层101号,2层201号商业资产为上述授信额度中的100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房产建筑面积合计3449.4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京房权证丰字第230901、230865号。同时公司董事长林端先生和实际控制人陈隆基先生为上述贷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 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同意上述担保。上述担保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融资的额度、期限及使用可控,不会对公司带来不可控的风险。

 五、 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预计额度为人民币1,670,000,000元,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正和联合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70,000,000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682,000,000元,其中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为人民币1,200,000,000元 ,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人民币 1,482,000,000元。累计的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净资产的115.05%,占公司总资产的46.16%。逾期担保金额为零。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