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一、焦作市商业银行开立账户及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在焦作市商业银行中站支行开立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号:705020101000017427;
开户银行:焦作市商业银行中站支行。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该账户,该专户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于2013年11月6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焦作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站支行购买了“鑫盛理财”人民币机构理财2013年05期,具体情况如下:
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理财产品名称:焦作市商业银行“鑫盛理财”人民币机构理财2013年05期
2、理财产品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3、理财产品期限:2013年11月6日—2013年12月26日。
4、理财产品起息日:2013年11月6日。
5、理财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6、预期年化收益率:5.20%(扣除相关费用)。
7、本金和收益兑付日:理财计划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或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
8、收益支付方式:在理财产品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或提前终止日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遇非银行工作日时顺延。
9、理财产品投资方向:标准化资产(银行间同业存放)。
10、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1、公司与焦作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站支行无关联关系。
12、公司本次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2012年经审计总资产的1.63%。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对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签约方 | 金额 | 期限 | 产品
类型 | 预计收益 | 投资盈亏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塔南路支行 | 10,000 | 2013/3/5 | 2013/6/4 | 保本保收益 | 119.67 | 118.36注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支行 | 5,000 | 2013/3/19 | 2013/6/18 | 保本保收益 | 54.85 | 54.85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解放路支行 | 8,500 | 2013/3/18 | 2013/9/18 | 保本保收益 | 190.40 | 190.4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站支行 | 3,000 | 2013/3/21 | 2013/4/23 | 保本保收益 | 9.22 | 9.2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塔南路支行 | 5,000 | 2013/6/7 | 2013/7/15 | 保本保收益 | 21.86 | 21.8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站支行 | 3,000 | 2013/6/21 | 2013/7/24 | 保本浮动收益 | 17.90 | 17.9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1,500 | 2013/6/28 | 2013/7/13 | 保本浮动收益 | 1.97 | 2.24注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站支行 | 1,500 | 2013/7/30 | 2013/9/2 | 保本浮动收益 | 6.71 | 6.71 |
焦作市商业银行中站支行 | 5,000 | 2013/8/14 | 2013/10/30 | 保本浮动收益 | 52.74 | 52.7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塔南路支行 | 10,000 | 2013/8/13 | 2013/11/6 | 保本保证收益 | 114.11 | 114.11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解放路支行 | 4,000 | 2013/9/18 | 2013/12/18 | 保本保证收益 | 41.6 | 未到期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解放路支行 | 4,500 | 2013/9/18 | 2014/11/6 | 保本保证收益 | 103.05 | 未到期 |
注1:公司于2013年3月4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塔南路支行购买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6月3日到期,比原定到期日提前1天,因此实际收益为118.36万元,比预计收益119.67万元减少1.31万元。
注2: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购买理财产品,预计到期日为2013年7月13日到期,实际到期日比预计到期日推后2天,因此实际收益为2.24万元,比预计收益1.97万元增加0.27万元。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专项核查意见;
5、焦作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站支行与公司签订的《焦作市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