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11月1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3年1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下属三家控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1、同意公司转让下属三家控股公司股权,拟转让的股权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水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葫芦岛首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78%股权及葫芦岛首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78%股权、北京水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重庆海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润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上述拟转让股权评估值为70,173.91万元,该评估值尚需北京市国资委审核批准;
2、同意公司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并采用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对外转让,挂牌底价以经北京市国资委审核批准的评估值为准;
3、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有关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8日
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