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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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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4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0月31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1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局十一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项目公司融资的议案》。

 因项目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市华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华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分别通过中国光大银行珠海分行向上海光鑫安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申请委托贷款3亿元,总额6亿元,融资期限2年。

 因项目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光控安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申请委托贷款5亿元,融资期限2年。

 因项目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市华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华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华发生态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融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公告(2013-045)。

 二、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公告(2013-046)。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5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进行股权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关于珠海市华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股权融资

 一、方案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市华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信息”)拟向上海光鑫安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鑫安融”)申请股权融资0.25亿元,期限2年。华发信息目前注册资本4.5亿元,融资完成后华发信息注册资本4.75亿,光鑫安融持股5.26%,公司及关联企业持股94.74%;

 融资期满,公司将按照约定价格收购光鑫安融持有的华发信息的股权。

 二、交易方介绍

 1、上海光鑫安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12年6月成立,注册号310115001984909,有限合伙企业,许可经营项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2、珠海市华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06年3月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万元,法人代表王煜伟,经营范围:社会经济咨询(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经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2年8月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81,704.562万元 ,法人代表袁小波,经营范围:房地产经营、物业管理;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金)、建筑五金、五金工具、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不含移动通信终端设备)、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五金交电、化工。

 三、主要事项

 1、华发信息增资扩股

 光鑫安融对华发信息增资0.25亿元,华发信息注册资本由4.5亿元增加到4.75亿,增资后光鑫安融持股5.26%,公司及关联企业持股94.74%;

 2、华发信息公司治理结构

 融资完成后,华发信息的董事会中由光鑫安融提名1名董事候选人参与。

 3、退出方式

 融资期满,公司将按照约定价格回购光鑫安融持有的华发信息的股权。

 4、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有助于加快相关项目的开发进度。

 ●关于珠海市华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股权融资

 一、方案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市华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企管”)拟向上海光鑫安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鑫安融”)申请股权融资0.25亿元,期限2年。华发企管目前注册资本6亿元,融资完成后华发企管注册资本6.25亿,光鑫安融持股4%,公司及关联企业持股96%。

 融资期满,公司将按照约定价格收购光鑫安融持有的华发企管的股权。

 二、交易方介绍

 1、上海光鑫安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12年6月成立,注册号310115001984909,有限合伙企业,许可经营项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2、珠海华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3月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法人代表王煜伟,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建筑材料、五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经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2年8月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81,704.562万元 ,法人代表袁小波,经营范围:房地产经营、物业管理;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金)、建筑五金、五金工具、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不含移动通信终端设备)、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五金交电、化工。

 三、主要事项

 1、华发企管增资扩股

 光鑫安融对华发企管增资0.25亿元,华发企管注册资本由6亿元增加到6.25亿,增资后光鑫安融持股4%,公司及关联企业持股96%。

 2、华发信息的公司治理结构

 融资完成后,华发企管的董事会中,由光鑫安融提名1名董事候选人参与。

 3、退出方式

 融资期满,公司将按照约定价格回购光鑫安融持有的华发企管的股权。

 4、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有助于加快相关项目的开发进度。

 ● 关于中山市华发生态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进行股权融资

 一、方案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市华发生态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态园公司”)拟向北京光控安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控安居”)申请股权融资0.5亿元,融资期限2年。生态园公司目前注册资本5.3亿元,融资完成后生态园公司注册资本5.8亿,光控安居持股8.62%,公司及关联企业持股91.38%。

 融资期满,公司将按照约定价格收购光控安居持有的生态园公司的股权。

 二、交易方介绍

 1、北京光控安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12年6月成立,注册号110102014988123,有限合伙企业,一般经营项目: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2、中山市华发生态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4年2月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53,000万元,法人代表刘克,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灯具、家具、装饰材料、家电、五金饰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2年8月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81,704.562万元 ,法人代表袁小波,经营范围:房地产经营、物业管理;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金)、建筑五金、五金工具、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不含移动通信终端设备)、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五金交电、化工。

 三、主要事项

 1、生态园公司增资扩股

 光控安居对生态园公司增资融资0.5亿元,增资完成后生态园公司注册资本由5.3亿元增加到5.8亿,其中光控安居持股8.62%,公司及关联企业持股91.38%。

 2、生态园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

 融资完成后,中山生态园公司的董事会中,由光控安居提名1名董事候选人参与。

 3、退出方式

 融资期限为2年,融资期满,本公司将按约定的价格回购光控安居持有的生态园公司的股权。

 4、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融资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有助于加快相关项目的开发进度。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6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

 公司签订股权收购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3月25日与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荣实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世荣实业持有的珠海市世荣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40%股权,收购价格为928,476,912.16元人民币。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

 关于上述股权收购事项的公告《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公告》(2013-007)已于2013年3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为减少双方在经营管理中的不确定性,全面履行《股权转让合同》的内容,彻底解决《股权转让合同》的遗留问题,基于《股权转让合同》第1.3条约定双方可“对‘华发水郡花园’第二期整体销售价格及结算成本重新核算,并以前述‘华发水郡花园’第二期重新核算价格为准与本合同第1.1款所述审计评估结果进行比较,按本合同第1.2款约定原则重新核算股权转让价款,多退少补”,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股权转让合同》的相关条款达成《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一)》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双方确定以2013年9月30日为评估审计基准日,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目标公司所有资产进行重新核算,并依此核算价格为准,重新确定股权转让款,多退少补。

 (二)目标公司资产评估审计及股权转让价款的确定

 依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华审字[2013]030488号”《审计报告》、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鄂众联评咨字[2013]第16号”《评估报告》,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目标公司资产评估价值为:总资产为人民币3,860,812,094.53元,总负债为人民币1,194,647,620.31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666,164,474.22元。目标公司100%股权作价为人民币2,666,164,474.22元,目标公司40%股权作价为人民币1,066,465,789.68元。

 (三)股权转让款差额的确定

 《股权转让合同》确定的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928,476,912.16元,现经重新核算后的股权转让价款为1,066,465,789.68元,根据多退少补原则,公司需向世荣实业支付受让目标公司40%股权的股权转让价差额为人民币137,988,877.52元。

 (四)付款时间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公司一次性向世荣实业支付受让目标公司40%股权的股权转让价差额。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华审字[2013]030488号”《审计报告》。

 3、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鄂众联评咨字[2013]第16号”《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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