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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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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高硫高酸系统配套设计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3-040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高硫高酸系统配套设计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3年10月30日,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设计人”)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以下简称“齐鲁分公司”或“委托人”)在山东淄博签署了《高硫高酸系统配套设计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597万元。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负责人:凌逸群

 注册号:370305119704356

 经营场所: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15号

 成立日期:2000年4月17日

 经营范围:其他石油化工原料和产品的生产、销售(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石油管道运输;石油石化原辅材料的采购、销售;技术及信息的研究、开发、应用、咨询服务(不含消费储值及相关类似业务)。(以上经营范围需审批或许可经营的凭审批手续或许可证经营)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为1,676.66万元,占公司同类业务的22.29%。

 (三)履约能力分析:齐鲁分公司隶属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石油化工、盐化工、煤化工、天然气化工为一体的特大型炼油、化工、化纤联合企业,其主要产品畅销全国,部分产品出口日本、美国、中东和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其属国有大型企业,资金实力雄厚,信用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日期:2013年10月30日

 (二)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在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三)合同金额:2,597万元(该费用包括委托人对设计人承担本合同项下全部服务内容的补偿,包括但不限于税金及必要的保险费用等)。

 (四)合同期限:合同订立之日起至产出合格产品90天内。

 (五)设计内容:第二柴油加氢装置适应性改造、第四单塔污水气提装置改造;为新建的260万吨/年蜡油加氢装置、60万吨/年航煤加氢装置及改造的连续重整装置、柴油加氢装置改质的系统配套工程,包括非标设备设计、管道单线图以及竣工图编制等所有工作。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且设计人提交基础设计文件并通过审查后,委托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人民币779.1万元。

 2、本合同生效且设计人提交PFD 、PID、设备平面布置图、长周期订货设备、装置桩基图、主要设备土建基础图后,委托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人民币519.4万元。

 3、设计人交付全部详细图纸后一个月内,委托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计人民币779.1万元。

 4、工程改造中间交接后一个月内,委托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5%,计人民币389.55 万元。

 5、在下列日期(以下列日期先到者为准):装置开车成功后15日内;装置中间交接后6个月内;设计文件交付后1年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计人民币129.85 万元。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一)合同总金额为2,5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总收入的5.71%,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工程设计收入的34.52%,该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3、2014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二)本合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一)针对《高硫高酸系统配套设计合同》,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

 (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高硫高酸系统配套设计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3-041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中标概况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吉林设计院采购部发来的《中标通知书》,、公司被确定为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吉林设计院(以下简称“吉林设计院”)中国石油云南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重油催化裂化装置所需的加热炉第二标段的中标单位,项目中标金额为人民币43,466,374.71元,交货期为2015年4月30日。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招标人基本情况

 1、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吉林设计院

 法定代表人:朴龙焕

 执照号码:220200000024048

 经营地址:昌邑区通潭大路吉化经贸中心A座3-13层

 成立日期:2008年7月10日

 经营范围:石油化工、建筑、管道、消防、防腐保温、钢结构工程及其辅助配套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咨询、勘察;(以上项目按公司交办的任务凭资质证书经营);石油化工技术开发及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

 2、公司与吉林设计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吉林设计院发生类似业务。

 (三)履约能力分析:吉林设计院为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下设的分公司,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资金实力雄厚,信用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中标金额为人民币43,466,374.71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9.56%,本项目的顺利履行对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的营业收入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本项目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目前,该项目暂未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吉林设计院的《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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