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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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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1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0月29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局十一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

 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华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珠海铧国商贸有限公司拟分别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人民币2亿元,贷款期限均为1年,贷款利率执行银行基准利率。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具体事宜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袁小波、李光宁、刘亚非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下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2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向珠海

 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华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饰公司”)、珠海铧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国商贸”)拟分别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人民币2亿元,贷款期限1年,贷款利率为银行基准利率。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袁小波、李光宁、刘亚非回避表决。

 ●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装饰公司、铧国商贸拟分别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人民币2亿元,贷款期限1年,贷款利率为银行基准利率,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具体事宜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

 集团财务公司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华发集团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3年10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袁小波、李光宁、刘亚非回避表决。

 本次申请贷款总额为4亿元,本公司为此次贷款提供担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集团财务公司为华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华发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总股本21.91%股份。集团财务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法定代表人谢伟。股权结构为本公司占10%,本公司控股股东华发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占90%。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内容详见“一、关联交易概述”。

 (二)定价政策:贷款利率执行银行基准利率。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主要是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贷款利率执行银行基准利率,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学兵、王全洲、陈世敏、江华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开、公正、公平,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生产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未损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利益,也未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据此,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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