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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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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刘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王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薛银

公司负责人刘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薛银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25,873,892,474.9425,088,794,028.803.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656,343,231.848,738,482,656.55-0.94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9,860,427.531,520,550,314.70-57.26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5,615,761,240.856,532,925,366.62-14.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800,510.931,066,637,196.11-102.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6,308,044.291,031,697,415.09-119.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213.04减少13.3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0.58-101.7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0.58-101.72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105,654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有法人42.361,097,258,295 
国华能源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5.06390,021,187 

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1.81305,909,978 质押147,000,000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未知1.0226,396,825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诚·金谷1号集合资金信托未知0.6516,73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未知0.277,069,615 
郑素娥未知0.277,063,21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未知0.235,905,209 未知500
马信琪未知0.174,360,68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未知0.143,710,21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1,097,258,295人民币普通股1,097,258,295
国华能源有限公司390,021,187人民币普通股390,021,187
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305,909,978人民币普通股305,909,978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26,396,825人民币普通股26,396,825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诚·金谷1号集合资金信托16,730,000人民币普通股16,73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7,069,615人民币普通股7,069,615
郑素娥7,063,216人民币普通股7,063,21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905,209人民币普通股5,905,209
马信琪4,360,680人民币普通股4,360,68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3,710,210人民币普通股3,710,210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18,689.15 万元,较年初27,661.29 万元相比减少8,972.14 万元,减幅32.44 %。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银行票据背书支付货款金额增加。

2、报告期末,预付账款25,150.67 万元,较年初43,469.39 万元相比减少18,318.72 万元,减幅42.14%。主要原因:公司口孜东矿预付国土部门的土地款,报告期内结转无形资产。

3、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64,653.33 万元,较年初13,666.80 万元相比增加50,986.53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处置投资公司,往来款增加。

4、报告期末,存货35,710.05 万元,较年初129,018.03 万元相比减少93,307.98 万元,减幅72.32%。主要原因: 公司处置投资公司,影响存货减少。

5、报告期末,预收账款33,668.46 万元,较期初数75,263.02 万元相比减少41,594.56 万元,减幅55.27%。主要原因是:受当前煤炭市场下滑的影响,预收煤款下降。

6、报告期末,应付利息2,005.60 万元,较年初5,254.06 万元减少3,248.46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到期短期融资券利息。

7、报告期末,应付股利23,764.17万元,较年初11,212.39 万元增加12,551.78 万元,主要原因是:8月份分配公司2012年度股利。

8、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3,015.39 万元,较期初数154,614.80 万元相比减少51,599.41 万元,减幅33.3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到期借款,影响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

9、报告期末,长期借款659,775.45 万元,较年初504,391.45 万元相比增加155,384.00 万元,增幅30.81%。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基建项目投资增加,公司借款增加。

10、报告期末,股本259,054.18 万元,较年初185,038.69 万元相比增加74,015.49 万元,增幅4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股分配方案。

11、报告期末,专项储备25,874.22 万元,较年初12,804.24 万元相比增加13,069.98 万元,增幅102.08%,主要原因是:公司计提安全生产费和维简费增加。

利润表项目:

1、2013年1-9月,投资收益10,455.90 万元,较上年同期395.26万元相比增加10,060.64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处置投资公司。

2、2013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80.05万元,较上年同期106,663.72万元减少109,443.77万元,减幅102.61%。主要原因是: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和转调整经济结构的影响,煤炭需求下降,售价大幅降低。

现金流量表项目:

1、2013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64,986.04 万元,较上年同期152,055.03 万元相比减少87,068.99 万元,减幅57.26%。主要原因是:由于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影响,煤价降低、收入减少,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16.37%。

2、2013年1-9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1,424.80 万元,较上年同期-228,386.61 万元相比减少46.8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47.87%。

3、2013年1-9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480.34万元,较上年同期64,355.06万元相比增加4,125.28万元。主要原因是:⑴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66.91%;⑵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96.09%。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板集煤矿突水事件进展情况

2009年4月18日,公司所属板集煤矿发生突水事件。事件发生后,公司根据专家组确定的"抛(石)、探(查地层)、注(浆)、冻(结)"的治水方案进行矿井水患治理工作。其中"抛、探、注"工程于2009年4月23日开始实施,2010年5月31日结束;2010年7月11日开始施工三井冻结钻孔,2011年6月下旬三井陆续冻结制冷,至2011年11月20日三井冻结制冷达到预期效果,开始对三个井筒进行了排水试验;2011年12月7日三井转入井筒作业,开始正式排水和井筒装备拆除施工。目前,三井筒套壁修复工程进展顺利。

由于井下具体破坏形式不确定,公司已多次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分析井筒可能出现的受损情况,并针对性制定了多种井壁修复方案。矿井除恢复建设工程外,板集煤矿配套选煤厂项目的地面土建工程和机建安装工程按计划顺利进行。初步预计板集煤矿于2014年底具备试生产条件。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展情况

2013年5月16日,因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公司申请股票重大事项停牌。2013年5月23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申请公司股票连续停牌。2013年8月20日,公司发布进展公告:公司向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了解,目前初步尽职调查工作已经完成,对重组范围进行了调整,经测算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仅构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

2013年8月23日,公司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司股票同日复牌。

目前,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各中介机构相关工作正在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计划稳步进行,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等相关议案。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国投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煤炭)于2007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就同业竞争作出如下承诺:1、现在和将来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不直接从事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和经营的业务;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控制企业不在本公司的销售区域内向和本公司客户相同的客户销售和本公司出产煤种相同的煤炭产品;2、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不进行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且和本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任何投资,以避免与本公司进行同业竞争;3、若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违反了上述第1条和第2条承诺,由此给本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承担;4、若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转让和发行人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企业的股权或资产,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愿意优先考虑本公司受让该等股权或资产;5、就销售区域,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做出以下承诺:(1)在本公司通知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本公司现有所有销售区域的范围内,特别是安徽、浙江、江苏和江西地区等重点销售区域内,除经本公司同意,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及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下属企业("本公司除外")不销售除无烟煤以外的其他煤炭产品;(2)如本公司上市后产品销售范围扩大,则在本公司通知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本公司扩大后的销售范围内,除经本公司同意,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及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下属企业("本公司除外")将不销售除无烟煤以外的其他煤炭产品;(3)如在本公司未通知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的范围内,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及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下属企业("本公司除外")发现本公司销售无烟煤以外的其他煤炭产品,则除经本公司同意,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及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下属企业将自动不再销售除无烟煤以外的其他煤炭产品;(4)如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或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下属企业("本公司除外")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本公司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将由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承担。

截止目前,该承诺一直在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谊

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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