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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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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程光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邵伟宏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财务部经理郭瑾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相关名词释义:

 银利公司:新加坡银利有限公司

 春石公司:新加坡春石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中较上年末发生重大变化的科目及原因:

 单位:元

 ■

 利润表中较上年同期发生重大变化的科目及原因:

 单位:元

 ■

 现金流量表中较上年同期发生重大变化的科目及原因: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09年9月17~21日发行了5年期1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7.3%。该期债券2009年9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代码122023,证券简称"09?万业债")。报告期内,公司于2013年9月17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支付09万业债自2012年9月17日至2013年9月16日期间的利息,共计人民币7300万元。该事项详见公司于2013年9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新加坡银利有限公司、新加坡春石有限公司各60%股权及相关债权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及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正报有权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有权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控股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对转让标的公司各60%股权在前次转让价格基准上加上30%的合理回报实施回购。相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3年7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公司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有50%~100%的增长,主要为部分房产预收账款的交房结转及公司转让新加坡银利有限公司、春石有限公司各60%债权的预计收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光

 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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