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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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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王大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李国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傅议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王大雄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会计师李国荣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计财部经理傅议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5,594,049,027.645,709,518,854.96-2.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14,921,250.111,687,472,996.88-4.30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290,479.03-40,453,296.43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735,151,938.51758,992,553.99-3.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653,177.77-170,989,584.82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5,089,576.12-168,694,340.82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94-8.78增加13.72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0.29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3-0.29不适用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76107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国有法人27.49159802500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347800000未知
叶锋其他0.824747931未知
海南电网公司国有法人0.774482737未知
江旭庆其他0.482765200未知
俞斌其他0.372123700未知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其他0.342000000未知
北京市金双叶文化艺术中心其他0.342000000未知
孙艳慧其他0.321878656未知
林春姿其他0.321832100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159802500人民币普通股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78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叶锋4747931人民币普通股
海南电网公司4482737人民币普通股
江旭庆2765200人民币普通股
俞斌2123700人民币普通股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市金双叶文化艺术中心2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孙艳慧1878656人民币普通股
林春姿1832100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十名股东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东。公司第一名股东与第二至第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知第二名股东至第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增减额增减比例%备注
货币资金153,432,450.37116,429,342.0637,003,108.3131.78
应收票据17,891,645.0033,200,000.00-15,308,355.00-46.11
应收账款159,791,832.95118,156,399.7141,635,433.2435.24
预付款项4,590,386.8317,058,552.90-12,468,166.07-73.09
其他应收款18,023,099.579,439,768.718,583,330.8690.93
存货76,631,823.0044,834,003.0531,797,819.9570.92
在建工程566,552,586.71945,516,283.94-378,963,697.23-40.08
短期借款1,213,760,637.36794,970,801.96418,789,835.4052.68
应付票据30,000,000.0020,000,000.0010,000,000.0050.00
应付账款123,706,068.2177,275,254.1146,430,814.1060.0810
预收账款22,935,094.633,579,705.1919,355,389.44540.7011
应交税费-151,925,345.87-70,164,251.62-81,761,094.25不适用12
其他应付款10,199,421.84102,386,722.52-92,187,300.68-90.0413
未分配利润232,385,701.00154,732,523.2377,653,177.7750.1914

14:未分配利润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主要是因为投资收益增加,公司经营盈利。

利润表项目

项目本期数

(2013年1-9月)

上期数

(2012年1-9月)

增减额增减比例%备注
营业税金及附加4,594,598.409,823,324.05-5,228,725.65-53.2315
财务费用122,895,854.5787,736,395.6835,159,458.8940.0716
资产减值损失1,103,580.63408,448.17695,132.46170.19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921,820.1720,921,820.17不适用18
投资收益284,672,253.8943,794,524.31240,877,729.58550.0219
营业利润84,124,991.96-159,899,073.89244,024,065.85不适用20
营业外收入1,011,642.383,820,400.82-2,808,758.44-73.5221
营业外支出2,686,011.667,158,457.64-4,472,445.98-62.4822
利润总额82,450,622.68-163,237,130.71245,687,753.39不适用23
所得税费用1,678,539.582,964,822.11-1,286,282.53-43.3824
净利润80,772,083.10-166,201,952.82246,974,035.92不适用25
25:净利润本期数比上期数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利润总额本期数比上期数增加。

现金流量表项目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上年同期数增减额增减比例%备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290,479.03-40,453,296.4362,743,775.46不适用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14,423.14-645,269,325.08657,683,748.22不适用2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53,060.01659,824,898.30-654,371,838.29-99.1728
2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比上期数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期出售金融资产收回现金比上期增加,本期支付的建造船舶款项比上期减少。

2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比上期数减少主要是因为本期借款现金流入和还款现金流出比上期均有所增加,借款现金流入的增加额小于还款现金流出的增加额。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海盛香港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盛香港”) 董事会批准, 2013年7月30日,海盛香港与江门市银湖拆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湖拆船”)签订了《“金海湾”轮废钢船买卖合同》,海盛香港将化学品船“金海湾”轮作为废钢船出售给银湖拆船,出售价格为885,579.70美元。截止2013年2月28日,“金海湾”轮账面原值为820.34万美元,已计提的折旧累计为321.33万美元,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为人民币397.00万美元,帐面净值为102.01万美元,评估价值为91.49万美元。2013年8月17日,海盛香港将“金海湾”轮交付给银湖拆船,本次交易使公司在本报告期产生159.39万元人民币的营业外支出,占公司净利润的2.05%。目前对公司报告期业务的连续性、管理层的稳定性无影响。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13年6月14日、2013年7月1日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出售公司所持有的部分招商证券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3年年底前在证券市场适时出售公司所持有的部分招商证券股票,出售的招商证券股票数量不超过3,500万股,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具体出售事宜。报告期内,公司出售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招商证券股票2500万股,获得约26445万元的投资收益。

(3)广州振华(作为委托方)、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方,以下简称“中海财务”)、广州振华的子公司深圳市三鼎油运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借款方,以下简称“深圳三鼎”)签订了《委托贷款单项协议》,根据此协议,深圳三鼎从中海财务获得由广州振华提供的半年期(2013年9月13日至2014年3月13日)的人民币借款,借款总额为人民币1400万元,借款利率为5.6%(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5.6%),总利息支出约为人民币39.42万元。中海财务作为受托方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为人民币0.14万元(借款总额1400万元的万分之一)。报告期内,深圳三鼎已根据协议借入了人民币1400万元的借款。广州振华委托贷款给其子公司深圳三鼎,旨在支持解决深圳三鼎的短期流动资金需求,本次委托贷款对公司报告期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计公司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预盈原因说明:

1、公司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招商证券股票获得投资收益。

2、公司采取多种措施,积极组织货源,提高运输效率,狠抓成本控制,努力降低因运价低位运行、燃油价格高企、新船投入折旧成本和财务费用上升带来的不利影响。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大雄

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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