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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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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张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张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张琳

公司负责人张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郭岩松913,400人民币普通股913,40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成长2007-2号(第八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844,607人民币普通股844,607
崔树华761,733人民币普通股761,733
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金狮109号资金信托合同670,699人民币普通股670,699
刘虹642,028人民币普通股642,028
戴艳霞624,299人民币普通股624,299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张建华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自然人股东与公司大股东鲁锦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885,627,764.46909,542,599.24909,542,599.24-2.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79,956,046.46549,028,840.76549,028,840.765.63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301,687.0954,438,561.8319,364,894.13-40.66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1,053,535,084.221,342,664,715.20598,615,884.82-21.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094,877.7751,195,168.896,109,819.71-31.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675,548.3146,832,152.572,004,942.58-21.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508.300.36减少1.80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0.20420.0292-31.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40.20420.0292-31.44

股东总数19,715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0.98127,812,16831,487,770质押102,064,200
山东海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426,061,7856,061,785
青岛鑫融发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042,596,3682,596,368
张建华境内自然人0.621,564,961
苏小群境内自然人0.471,169,888未知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37929,260未知
郭岩松境内自然人0.36913,400未知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成长2007-2号(第八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境内非国有法人0.34844,607未知
魏伟境内自然人0.31785,844785,844
许小东境内自然人0.31770,435770,43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96,324,398人民币普通股96,324,398
张建华1,564,961人民币普通股1,564,961
苏小群1,169,888人民币普通股1,169,888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929,260人民币普通股929,260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合并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1.45%,是因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了山东新华锦水产有限公司和新华锦集团山东海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以及国际市场下滑导致的年度销售收入减少。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下降31.45%,是因本报告期销售收入下降导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2013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 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临 2013-034 号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3年10月18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3年10月29日15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董事张建华、王小苗、徐安顺、独立董事徐胜锐、吴刚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王虎勇因公出差委托董事王小苗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宋焱因故不能到会,委托独立董事徐胜锐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华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下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本公司常年聘请的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恒信”)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运”)合并,根据天恒信与中天运签订的合并协议,合并后天恒信的相关业务并入中天运。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相关服务的团队不变,负责人不变(详见公司10月31日发布的2013-035号公告)。

本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华锦纺织有限公司与巴布豆(中国)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拟就品牌、业务方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详见公司10月31日发布的2013-036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编号:临2013-035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本公司常年聘请的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恒信”)以及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运”)发来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的通知函》获悉: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推动会计事务所做大做强,不断提升事务所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天恒信与中天运签订的合并协议,天恒信总部与中天运进行了合并。合并后天恒信的相关业务并入中天运,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团队不变,负责人不变。

中天运成立于2004年3月,在国家工商局注册成立,拥有健全的执业资格和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百强所排名”中,2011年、2012年、2013年行业排名分别为第24位,第22位,第20位。

为保持本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十届一次会议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十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拟定,原由天恒信负责的本公司2013年审计工作,将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继续履行。该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天恒信为本公司服务的团队在历次财务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聘任中天运为本公司2013年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本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中天运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原由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负责的本公司2013年审计工作,将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 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临 2013-036 号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协议签署情况

鉴于山东新华锦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纺织")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巴布豆(中国)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布豆中国")系巴布豆品牌“LITTLE BOBDOG /BOBDOG”及图形商标的合法拥有者。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于2013年10月29日就品牌、业务方面的长远合作进行探讨,并达成如下协议:

1、战略合作: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在品牌、资金、研发、营销方面的优势,联手开发婴幼童服装的中国大陆的市场。

2、业务拓展合作:新华锦纺织和巴布豆中国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将在“巴布豆/LITTLE BOBDOG/BOBDOG品牌”婴幼童纺织服装类产品的电子商务平台和线下实体渠道领域进行深度合作。

二、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新华锦纺织作为全资子公司,与巴布豆中国进行长期战略合作,将共同探索婴童纺织服装在中国商业发展新模式:一是新华锦纺织将由传统内贸代工经营模式向品牌经营转变,二是将新华锦纺织在婴童服饰多年积累的产品知识、生产管理、贸易人才等资源可以通过与巴布豆品牌的联姻,实现共赢。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 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临 2013-037 号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3年10月18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3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由监事长钟蔚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公司常年聘请的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恒信”)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运”)合并,根据天恒信与中天运签订的合并协议,合并后天恒信的相关业务并入中天运。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相关服务的团队不变,负责人不变。

本监事会认为天恒信团队在公司历次财务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报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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